万书屋 > 都市小说 > 绝代风华之代黎篇 > 23 第二十三章 从此萧郎是路人
    水磨石地面,即便在初夏,依旧很凉,冰一样,冷得,就像她额上的那把枪。

    她曾经面对许多的枪口,一点都不陌生,只是从未想到过,有一天,拿枪的人,会是他。

    也许是因为大哭过一场,她此刻平静了许多,低了头,洁白的婚纱就在眼前,轻盈柔软的面料,像是拥在怀里的一朵云,很美。她才想起今天是她的婚期,一天像过了一个世纪那样久,她的心底突然生出无力与厌倦,这样多的努力,这样多的付出,以为幸福可以争取,却原来抵不过老天爷的一个玩笑,有那么一瞬间,她甚至希望,他能开枪。

    枪口在抖,她感觉到了,却不能抬头,并非恨他或是怪他,只是不想看见他,他们现在的样子,只能让对方更痛。

    “告诉我,父亲的死,与无关。”冷冰冰的声音,配以他的动作,像威胁,可听在她耳中,只有哀求。

    她不动亦不语,枪口抖得更加厉害,“说!与无关!”他的声音变得暴戾,她仍只听出哀求。阿二刺杀萧权,她并不知道,可她没法说出“与我无关”,阿二是为了给她父亲报仇,即便不是她的意思,也不可能与她无关。

    她的沉默不语让他更加狂躁,厉声喝,命令的语气,“说!”尾音却带了明显的哽意,她忍不住抬头,看见赤红双眼,盛了泪,像是盛了满满的血。

    泪水夺眶而出,立即模糊了她的视线,她的泪水让他有片刻的失神无措,竟想去给她拭,手一动才发现,手上还握着枪,枪口还抵着她。

    心早已硬不起来,对她,其实从未硬过,他的语气是真的哀求,“黎,只要说,我就信!只要说!”他眼里是哀痛绝望,紧紧盯住她,渴求她给他唯一的希望。

    她闭上眼,轻轻的摇头,泪水涌得更多......请别再问,我们之间已经不可能,不管我说什么,我们之间都已经不可能......

    他的眼里终于只剩下绝望,缓缓放下枪,喉头一甜,一口血吐了出来,密密麻麻的血点,洒上她的白裙,也洒上他的礼服,她大骇,慌忙站起来要扶他,眼前却一黑,直直栽倒,被他及时捞在了怀里,他抱她疯狂冲出去的那一幕,让所有人惊骇!一对新人,失去知觉的新娘,软软伏在紧张暴怒的新郎怀里,各自的白色礼服上,是血。

    医生说她只是贫血,再加上受了刺激才会晕厥,不是大问题。他的问题却严重得多,急火攻心引起的旧伤复发,医生建议他好好做检查,他根本不理,他那样子,谁都不敢劝,便只得由着他守在她床边。

    她小小的脸庞陷进枕头里,昏迷中,兀自紧皱了眉头,肤色苍白如纸,他从前竟然不知道,她贫血。眼角尚留泪痕,他以指腹轻轻去擦拭,肩上的伤口重新包扎过了,衣服上还遗有血迹,她的血他的血,早已分不清,只剩下干涸刺目的红。

    她醒来时,已是黄昏,躺在柔软的床上,愣愣看向天花板,脑中一片空白,房里洒进柔和的夕阳光,昏暗又安静,仿佛一切都未曾发生。

    他推门进来的时候,便看见这样一幅情景。他已经换下了礼服,端一盆热水放在床边,掀开她身上的薄毯,脱下她沾血的礼服,甚至脱下她的内衣裤,她只看向天花板,一动不动,任他摆布,他拧了热毛巾,擦拭她的身体,擦过她身体的每一处,最后,他拿一套睡衣给她穿上,又给她拉上薄毯,出门。没人说一句话。

    他再次进屋时,已是深夜,屋里很黑,他没开顶灯,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眼睛适应了黑暗,端一碗粥,小心翼翼摸索到床头,打开壁灯,灯光是淡淡的黄,她还是拧起了眉。

    他扶她坐起,拿两个沙发垫让她枕在身后,喂她喝粥,她很乖,像下午时一样,他边喂边道:“贫血。”

    “我知道。”她突然顿住,抬眼看他,“呢?”

    他只看她唇边的那勺粥,“我没事。”

    她垂下眸,没再说话,一碗粥很快喝完。她以为他会走,他却脱了衣服上床,关灯,拥着她睡下。

    这是他们的新婚之夜......如果一切都没有发生。

    他什么都没做,只静静拥着她,她睡不着,知道他也睡不着。

    “妈妈呢?”

    “在家里,知道没事。”

    ......

    “父亲的死因,对外宣称是新党暗杀。”

    “二叔的尸身在哪?”

    “已经处理了。”

    “......我想尽快回上海。”

    他没说话,拥着她的手臂又紧了紧,她突然想哭。

    本以为一夜无眠,却不想一夜好眠,身心受到重创,筋疲力尽的人,相互依偎,汲取对方怀抱里的温暖与力量,即便,他们有家仇。

    两天后,北平火车站,开往上海的列车已经靠站,拥挤喧嚣的乘客队伍中,一名高挑的年轻女子分外引人瞩目,她穿一件普通的白衬衣,风华却是掩不住,只是脸色有些许憔悴,似乎大病初愈。

    这天的天气原本很好,却在下午时变了天,铅灰色的云层重重压下来,那样底,像是压在人胸口,闷得喘不过气。

    月台上,萧佑城一身黑衣,是刚刚参加完父亲的葬礼。这样耀眼的两人,自然容易在人群中看到对方,常霏先上了车,代黎走到萧佑城身前,低头,无话可说。

    天色更加阴晦,铅灰渐渐变成了墨蓝,且刮起风,很大,吹动他们的黑白衬衣,火车已经鸣笛,代黎低声道:“我走了。”刚转过身,被他一把拉进了怀里。

    他们紧紧拥抱着彼此,将所有的不舍爱悲痛无望......承载进这个分手的拥抱......

    最后,他在她耳边说,“我一定是这世上最不孝的儿子,杀了我父亲,我仍爱。”

    她心头剧烈的抽痛,几乎要脱口告诉他,那不是她的意思,可她到底说不出口,因为她知道,即便没有这次,她早晚也会为父报仇。

    她上了车,外面的天色更黑,暴风雨眼看就要来了,月台上几乎已经没了人。只他,还站在那里,挺拔又孤独的身影,与车上的她,隔了车窗,隔了仇恨,两两相望......不知有没有那么一天,能做到两两相忘。

    天地间突然闪过一道白光,紧跟着一声巨响,雨瓢泼而下,那样大的雨滴,打在窗上,噼里啪啦的响,豆子一样。她只看向窗外,他没动一下,只看她。

    雨水很快打湿了他的衣衫,打湿了他的发,一缕一缕贴在额前,那样的狼狈,他不理,只是看她。

    “哐当哐当”,火车缓缓开动,他的身影渐渐往后退,她的手攀上窗,却只触到冰凉。雨水阻隔了本应开阔的视野,他身影的越来越小,很快,消失不见。

    而她已经泪流满面。

    秋涛黄浦,滔滔入江,再随着滚滚长江,奔流到海。雨丝纷纷扬扬,落入水面,像是回归母亲怀抱的孩子,立即相融其中。

    旧衣脏裤的码头工人们,蜷缩在仓库外檐底下躲雨,哆哆嗦嗦,分享最廉价的烟草卷。风携着雨丝打进来,时常会将烟头微弱的火星浇灭,工人们破口大骂,将长久郁积于心中的苦闷宣泄,下了三天的雨,没活干,也就没钱拿,不少人家里的米罐,已经快要见底了。

    穿着油绿雨衣的年轻邮差,骑着自行车,车轮溅起水花,将泥点子溅上码头工人的裤腿,无人在意。邮差离开码头,穿梭于宽阔的马路,或狭小的弄堂,偶尔也会有顽皮的男孩子,冒着雨,跟在邮差车后跑,一个不小心,摔倒进水洼里,满身泥污。

    邮差骑着自行车来到英租界,在一座欧式庭院外,找到了写有“代府”二字的门牌,从油布包里拿出洋文信,对照中文地址,是这家没错,按响了门铃,很快出来一位门房老伯。投递完信件,邮差骑上车,又往下一家去了。

    宽大的客厅,没有开灯,因为外面下着雨,显得有些暗,墙角的落地大座钟,秒针“嘀嗒嘀嗒”的行走,与窗外的雨声应和着,愈发单调。座种旁挂有一只月历牌,前一页撕得不干净,还遗有月历纸的边缘,日期却是没遮住,十一月七日。

    “输了。”低沉慵懒的女声响起,听不出半分喜悦的情绪。

    陈小引放下手中的棋,“还玩么?”

    代黎摇了摇头,端起茶杯走到窗口,看着庭院里那块常绿草坪,本过了青草茂盛的季节,却被雨水冲刷的分外油翠。

    “下了三天了吧?”代黎轻啜一口茶,仿佛自言自语。

    “嗯,三天了。”

    “码头上的工钱还是照常算吧,世道本就不好。”

    陈小引正答应着,小香走了进来,“大小姐,有一封洋文信。”

    代黎放下茶杯接过来,看一眼信封,微微舒展了眉,“是福特医生寄来的。”福特医生虽然回了美国,却一直与代黎保持联系,交流代默祥的病情。

    代黎站在窗口将信看完,又重新折好装好,暂时搁在了窗台上。陈小引突然开口:“黎黎,半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二叔为什么会失踪?为什么不跟萧佑城结婚?”

    许久的沉默,陈小引站在沙发旁,看窗前那抹纤细的背影,熟悉的单薄,不熟悉的孤独,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叫人心疼的孤独感。

    代黎复又端起茶杯,捧在手心里,早已感觉不到茶水的温热,她看向窗外,远处灰白色的天空,淡淡开口,很轻的声音,“我已经不记得了。”

    送走了陈小引,代黎站在廊下,伸手向外试了试,雨量不是很大。回屋里告诉常霏,说刚收到了福特医生的信,要去一趟医院,常霏看了看窗外的天色,嘱咐她加件衣裳。

    司机老刘见她要出去,将车子开到了门外,代黎却从门房拿了把伞,与老刘招呼一声,步行出门。

    她穿一件米白色长风衣,撑一把黑伞,独自走进凄迷雨雾,那身影,越发显得消瘦孤单。

    走出租界区,街上还是热闹的,在行至南京路一带时,隐约听见身后有人唤她,回头,看见不远处,一名年轻少妇立于百货公司门口,烫了卷发,穿了鲜艳的胭脂红大衣,在人群里分外显眼。少妇见她回头,也不顾外面有雨,踏着高跟鞋,“噔噔噔”跑了出来,一脸的惊喜,“代黎!我就知道是!”

    何宁娇中学毕业后,随着父母去了北平,此番是第一次回上海,许多年过去了,自然要感慨一番上海翻天覆地的变化,问代黎,“我们从前常去的那家店,大闸蟹的味道还正么?”

    代黎微笑,“挺正的。”于是一同去了云湖居。

    何宁娇是坐了车出来逛街的,司机将她们送到地方,相对坐下点完菜,何宁娇道:“我昨天刚到的上海,想着去找呢,这么巧就遇上了。”代黎笑了笑。

    何宁娇看她一眼,想说什么,硬生生吞了下去,菜上的很快,那一盘大闸蟹摆在中间,何宁娇却又不吃,代黎问她怎么了,她笑的甜蜜又羞涩,还有几分懊悔,“看见才想起来,医生让我忌口,我又怀孕了。”

    代黎一愣,随即笑道:“恭喜!”

    何宁娇终于找到了入题口,对代黎道:“与少帅若是能有个孩子,怕是也闹不到今天这步田地。”萧佑城与代黎的分手,外人并不知道真相,大多只猜测因婚礼那天萧大帅遇刺,萧夫人嫌代黎命格太硬,还未进门就克死了公公,坚决不再同意他们的婚事。

    代黎仍是笑了笑,夹了只蟹吃起来,何宁娇只慢悠悠喝茶,看着代黎,半天才缓缓道:“变了。”

    代黎点点头,一本正经,“变老了。”

    何宁娇“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这点倒是没变。”很快又敛了笑意,“少帅也变了。”抬眼看了看代黎,继续道:“我们妇人家,虽说是不问政事的,可偶尔也能听到一些,上次公公在家里招待秘书处几位秘书,听他们议论说,现在的事情愈发难做了,少帅的脾气越来越难以琢磨,阴晴不定,便是孙先生,也是动辄被喝责。”

    代黎埋头吃菜,似乎没什么反应,何宁娇又道:“这两个月,夫人守完丧,开始留心起少帅的婚事,大帅府里,隔三差五就会请一些未出阁的名门小姐去做客,少帅如今是北军的统帅,这样年轻,人又俊朗,没有哪家小姐不想嫁的。”说到这里,何宁娇悄悄留意了代黎,见她神色如常,方才说了下去,“夫人还在别院里举办了几次舞会,请的大多是千金名媛,我陪妹妹去过一次......哎,一整个晚上,少帅一支舞也没跳,只是站在阳台上抽烟。”何柠娇盯看着代黎,“也不知道那一晚上,少帅都在想什么。”

    代黎终于放下筷子,敛眸沉默了稍许,忽而一笑,“谢谢的好意。”

    何宁娇皱起了眉,“代黎,还喜欢他,我能看出来!少帅心心念念仍想着,任谁都看得出来!我就不明白了,只要们坚持,夫人还能真跟们耗一辈子?”

    代黎抿了抿唇,还是那句话,“谢谢的好意。”

    何宁娇摇了摇头,只是叹气。

    吃完饭,何宁娇坚持将代黎送到医院,代黎下了车,走出几步后,何宁娇又唤她,“代黎,少帅快要来上海了。”代黎讶异回头,何宁娇坐在车里看着她,“虽说不是迁都,可少帅好像想在上海长住。”

    车子开走了,代黎静静站在医院门口,雨已经停了,天边升起晚霞,漫天的红色,火一样燃烧,将她的衣,她的发,她的脸,她微怔的神情,部染成了红。

    萧佑城一行人来到上海,并不算低调,轿车军车,浩浩荡荡连着十几辆开进都督府,引得路边行人纷纷驻足观望,不到一个小时,整个上海摊,就连路边擦鞋的毛崽子都知道,少帅来上海了。

    事隔两年,少帅再次来到上海,以这样大张旗鼓的方式,更有小道消息在悄悄流传,说少帅此后会在上海常住。各色的舞会宴会茶会一时间空前繁盛,送到都督府的请帖,每天都有厚厚的一叠。

    眼见步入深秋,清晨,汽车顶上笼了薄薄一层霜,远远望过去,像是覆了雪。郑家言停下车,没敢按喇叭,机灵的男仆很快赶过来接手,将车子开进了车库。

    进了屋,才发现自己料错了,妻子已经起了,沙发上铺满了花花绿绿的布料衣样,裁缝拿了卷尺与衣料,在她身上比划着。

    郑家言凌晨回家被撞个正着,只好笑着上前道:“今儿起得挺早。”何宁娇并不看他,只一心一意去看衣料,郑家言不好即时就走,装模作样翻了翻沙发上的布料,“怎么又想起做衣服了?来上海前不是才做了许多么?”

    何宁娇剜他一眼,没有说话,郑家言问的也是废话,哪有女人嫌衣服多的,讪讪正准备上楼,却被何宁娇唤住,“明晚赵家小姐的生日舞会,咱们得参加。”

    郑家言茫然,“哪个赵家小姐?”

    “谁家小姐不重要,重要的是少帅和代黎都会去。”

    郑家言更是茫然,“那个同学,不是不喜欢参加这些个舞会宴会么?”

    “我说我离开上海太久了,好多人不认识,请她一起去,她已经答应了。”

    “可少帅也未必去啊?”

    何宁娇又剜他一眼,“少帅巴巴从北平来上海,以为是为了什么?为了长乐门那几个舞女?想法子把消息透给少帅,少帅一定去。”

    郑家言叫她拿了短处,陪笑两声,看一眼那裁缝,转而道:“这事可真够上心的。”

    “代黎可是我中学最好的同学。”言语间,裁缝告了辞,何宁娇方才继续道:“要说一点私心没有,那也是假的,少帅如今掌了军权,若能有少夫人这样一个靠山,便是今后看上了哪家小姑娘,也不能轻易和我离婚不是?”

    郑家言不由发怒,半真半假呵责道:“整天没事都瞎想些什么呢?”

    何宁娇吃吃笑了出来,郑家言顿时消了一半的怒火,上前拥着她,轻抚她的小腹,“医生说了,妈妈要保持好心情,这样肚子里的宝宝才会健康,别总想那些有的没的,我对怎样,还不知道?”

    何宁娇笑意更浓,她是个聪明女人,男人免不了出去偷腥,睁只眼闭只眼,方才是婚姻维系之道。

    因为各自都有车子,只约在赵家见面,何宁娇并不担心代黎爽约,她既答应了,就一定会去。果然,何宁娇来到赵府时,代黎已经到了,时间还早,宴会厅里的人并不多,偌大的舞池,叫屋顶那水晶灯一照,光华满地,颇有些空荡的感觉。

    代黎独自坐在宴会厅一角,修长双腿交叠,手臂闲闲搭在腿上,指尖勾一只高脚杯,却不见喝的意思,只略低了头,仿佛发呆。

    从见到代黎的第一刻时起,何宁娇便瞪大了眼,她穿的......黑夜蓝重绸衬衣,领口与袖口皆是白色,肩饰白色薄绸小坎肩,坎肩上又饰有黑珍珠及纯白提花蕾丝,金珠长项链在颈中缠了三圈,垂至衬衣最下面一粒纽扣,穿一条黑色紧身长裤,足蹬黑色长筒皮靴,将那美腿,衬得尤其长且直......美是真的美,只是,穿成这样,哪里像是来跳舞......

    何宁娇走上前,正想抱怨两句,代黎大概感觉到有人靠近,抬头......何宁娇霎时忘了自己要说什么,那一双黑眸,定定看着,却仿佛透着几分心不在焉,心不在焉低下又藏了些许朦胧的忧郁......这样多的情绪,黑眸仍只是清亮,孩童一样的清亮。何宁娇想起,在中学时代,代黎便有这样一双清亮的眸,许多年过去了,自己已经为人妻为人母,虽说生活并不艰难,眸子里早已失了清澈,可是她,竟还能拥有这样一双眸,仿佛纤尘未染......明明与自己同岁,她却像个少女,也像个少年。

    代黎伸手在何宁娇眼前晃了晃,“嘿!回神了!”

    何宁娇拉回了思绪,再看她时,她眼里只有微微笑意,恍若前一刻她眼底里的忧郁,只是自己的错觉。

    脱去大衣,马上有男仆接了去,何宁娇穿了件宝石蓝旗袍,缀以银丝线织做的梅花纹,松松搭一条银白披肩,掩了微凸的小腹。何宁娇在代黎身边坐下,叹道:“跟一比,我都成了大妈了,明明我比还小四个月的。”

    代黎只微笑,喝了一口果子露,在两人回忆过去的闲聊中,舞场渐渐热闹了起来。

    宴会厅里瞬间的安静瞬间的喧闹,代黎并未曾留意,何宁娇一直分了神注意着门口,抵了抵代黎的胳膊,下巴朝外扬了扬,“看!谁来了。”

    不是没有心理准备,在看到那抹熟悉的身影时,心头还是猛的一突,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只知道跳得厉害,代黎很快别过脸,喝一口果子露,喝了半天才发现,杯子早已空了。

    有男仆递上酒水盘,代黎随手拿了杯,不经意扫了一眼端酒水的男仆,还是个少年的模样,白皮肤,细长的丹凤眼,微红的唇......代黎迅速回头,衣香鬓影间,哪里还有男仆半分的影子?

    代黎略颦了眉......北大学生、上海亡命流徒、南军将领、赵家男仆......这个朱淳,实在是不简单。

    何宁娇对代黎此刻的分神很是不解,又抵了抵她的胳膊,“去那边吃点东西?”她们所在的位置偏僻又有些暗,不太容易被看见。

    “去吧,我还不饿。”

    何宁娇见劝说不成,也就搁下了。

    少帅既已到场,舞会很快开始,赵沁梅大大方方邀请萧佑城跳第一支舞,寿星的邀请,又是位女士,萧佑城自然没有推辞的道理。赵沁梅已经有了未婚夫,此番邀请,倒真是出于对萧佑城的尊敬与仰慕,再无旁想。

    第一支舞,何宁娇被丈夫郑家言邀进了舞池,代黎独自坐在舞池边,低了头愣神,身前有人,她是过了很久才发现的,抬起眸,看见一身黑色西装的年轻男子,乌发浓密,脸庞俊美,唇边还挂有淡淡宠溺的笑,“跳舞吗?”

    代黎笑着摇了摇头,金色灯光洒上她的脸,那笑颜有着忽明忽暗的恍惚,容庭轩在她身边坐下,要了杯红酒,“我刚到,没想到能看到。”

    代黎仍是笑了笑,并没有交谈的意思,容庭轩看一眼舞池,那一身戎装,分外乍眼,也明白了她的心不在焉。

    一支舞结束,何宁娇回到座位,看见一旁的容庭轩,又看了看代黎,眼神颇为暧昧艳羡。而舞池的另一端,赵沁梅正准备告辞,却被萧佑城唤住,“赵小姐,能请介绍一下在场的客人么?”赵沁梅先是讶异,然后欣然同意。

    宾客们很快发现少帅的用意,许多人是萧佑城不认识的,很是期待兴奋,斟酌着怎样以最简洁的话语让少帅记住自己,待辗转到舞池这一边时,已经过了许久。

    “这位是容庭轩少爷,们一定认识的。”

    萧佑城笑着伸出手,“很久不见。”

    容庭轩也笑着伸手与他交握,“很久不见。”

    “这位是......”赵沁梅看一眼萧佑城,“这位是代黎小姐。”

    “好。”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