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屋 > 都市小说 > 绝代风华之代黎篇 > 13 第十三章 北平之春
    代黎来到北平已有两天,却没有见到萧佑城。她想给他个惊喜,出发前在电话里说要去一趟乡下,有几天不方便联系,到了北平才知道,不管是大帅府还是官署,宅子所在的整条街都是戒严的,一般人根本无法接近,捎个话也不行。

    傍晚,红霞满天,代黎站在街道尽头,看那布满电网的森森高墙,墙面上印出金红色的夕阳光影,更添寂静。

    代黎决定放弃等待,回旅馆给他个电话,刚走出两步,身后传来汽车喇叭的声音,她其实并没有走在路中间,还是又往边上挪了挪。

    一辆棕红色汽车从代黎身边驰过,却在前方不远处突然停了下来,车上下来一名女子,一袭鹅黄长风衣,大约是嫌风大,头上包了块嫩绿藤蔓纹纱巾,以一副茶色墨镜遮住半边脸,并不能让人瞧见她将目光放在了哪。

    就在代黎经过她的车子时,女子出声,“代小姐?”

    代黎扭头,女子也在此刻摘下墨镜,同时道:“我是薛飞瑶,我们在上海见过。”

    代黎即时认出了她,微笑致意,叫了声薛小姐。薛飞瑶似乎很高兴,问道:“庭轩也来了北平?住哪个宅子?”

    代黎心知她误会了,面上依旧微笑,“不好意思,容先生的行程我不太清楚。”

    薛飞瑶在瞬间的愣怔后尴尬一笑,“不好意思的应该是我,代小姐今晚有空吗?我知道附近有家西餐厅不错,一起去吧?”

    薛飞瑶的邀请很诚挚,代黎在北平也确实没什么紧要的事情,电话晚点再打也无妨,便答应了下来。

    这个时候去西餐厅有些早了,客人并不多,两人就坐在一楼的大厅,一张靠窗的桌子。点餐,交谈,两人这是第二次见面,并不算熟悉的朋友,聊天的内容也局限,代黎又是个少话的人,更多的时间在沉默。薛飞瑶于是常常装作不经意地打量她,夜之会那晚的相遇,七彩灯光四处游离,并没能将她看得仔细,今天才发现,原来她那精致的脸庞,细白的肌肤,竟是一点妆都没上。

    这家西餐厅里,每张桌子上方都吊一盏灯,明亮的光线流泻于代黎纤长的手指,因过于白嫩而显得透明,如同晶莹剔透的美玉,散发出温润的光晕。薛飞瑶禁不住惊叹出声,“真美!”

    这样直白的夸赞让代黎有些不好意思,笑容微微羞涩,说了声谢谢。

    薛飞瑶忍了许久,还是忍不住问道:“代小姐,我很想唐突的问一句,为什么没有和庭轩......如果觉得不方便说也没关系。”

    “我已经有爱人了。”代黎并没有尴尬,仍是淡淡的神色。

    薛飞瑶恍然一叹,一边为容庭轩感到惋惜,一边也想起,这句话,那个人也对自己说过。

    女人到底拥有八卦的天性,高雅如薛飞瑶也不例外,又问道:“代小姐这次来北平,是为了爱人?”

    代黎笑了笑,没有答话,沉默便是默认,薛飞瑶笑道:“真是巧,我此番来北平,也是为了爱人,不过是将来的爱人。”

    代黎并没有追问下去,正餐恰好在此时吃完了,餐后甜点,两人都点的布丁,差别在于,薛飞瑶要的是柠檬,代黎要的是蓝莓。

    布丁刚吃到一半,西餐厅里进来几个人,薛飞瑶所坐的位置向着门,抬头便看见几张西方面孔簇拥着的英俊脸庞,笑道:“说曹操曹操便到,就是他。”

    代黎并没有兴趣去看,可还是礼貌性地转了头,萧佑城已经开始上楼,只看见一晃而过的侧面与背影,代黎微微一愣,随即轻轻挑了挑眉尖,这样细微的表情变化,恰巧,又落在了薛飞瑶眼中。

    代黎回头,与薛飞瑶四目相对,一双疑惑,一双坦荡,代黎开口:“他是我男朋友。”

    薛飞瑶先是惊讶,然后尴尬,然后失笑,最后皱起眉,“怎么又是?”

    两人都不再说话,也不再吃布丁,餐桌间流淌一股异样的安静,代黎是真的安静,薛飞瑶心中却翻滚过无数情绪,斟酌了许多话,最后道:“我现在做他的秘书,每天与他朝夕相处。”

    “辛苦了。”

    薛飞瑶去看代黎,想在她脸上找出哪怕是一丁点言不由衷的表情,却没有,薛飞瑶的面容渐渐变得冷,“究竟是轻视我,还是不在乎他?”

    代黎抬起双眸,神色间是平静,“不由我控制的事情,我不去担心。”

    两个小时后,代黎独自坐在餐桌前,手中握一只咖啡杯,不时去看楼梯的方向,薛飞瑶坐在路边的车里,透过西餐厅那宽大的玻璃窗,一直在看她。

    不知过了多久,只见代黎突然站起,似乎唤了句什么,薛飞瑶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却只看到一个飞速奔至的身影,两人紧紧相拥,旁若无人。

    跟在萧佑城身后的西洋人鼓起掌来,薛飞瑶只觉得心头扎进一根细针,尖锐的酸疼,后来她才知道,这种陌生的情绪,叫做嫉恨。

    第二天一早到了官署,薛飞瑶照例给萧佑城煮咖啡,萧佑城来得比平时晚了一些,精神看起来却是很好,依旧客气地对送来咖啡的薛飞瑶说谢谢。薛飞瑶看不出来他是否知道了昨晚的事,满腹的心事,却也是笑容满面,叫人瞧不出端倪。

    萧佑城来得晚,走得却还比平时早些,不到中午就准备离开,告诉秘书处他下午不会过来了,有事情向孙辅禀报。

    薛飞瑶当时正在倒水,萧佑城离开后,众人将目光收回来,薛飞瑶身边的秘书刘洋惊呼:“薛小姐!”薛飞瑶这才回过神,立即感觉到手指火辣辣的疼,抽手却晚了,滚烫的开水早由杯中溢了出来,在她娇嫩的肌肤上留下一片红肿。众星捧月中长大的薛家五小姐,第一次品尝到疼痛的滋味,指间,心里。

    与薛飞瑶的心情相反,萧佑城此刻就快要飞到天上去了,在旅馆接了代黎,两人一道去吃饭。代黎准备在北平住上一段日子,总住旅馆自然不方便,想暂时赁一处房子,萧佑城提议干脆买一套,婚后他便搬出大帅府,两个人在外面住,代黎考虑到,以后结了婚,自己少不得还是要经常回上海,住大帅府确实不方便,也就同意了。下午两人就一起去看房子,因为是今后的“家”,挑得格外仔细上心。

    一连找了一个多星期,好容易在南郊看中一栋西式洋房,白墙红顶的两层小楼,庭院里的绿竹与黄梅都栽得极好,环境清幽,最难得的是,房后不远处有个不大的湖,透过二楼居室里的窗,能看见碧清的水面,代黎其实最希望住在海边,能有个湖也不错。

    这是位英国商人的别墅,还没住上几天,到处都是簇新的,商人却不愿意卖,出多少的价钱都不行,就在代黎以为不得不放弃之际,商人却又突然变了主意,即时便出售了。至于萧佑城在背后使了什么样的手段,自不必说。

    洋楼里一切用具都是齐备的,代黎来北平也没带什么行李,所有的家当只装一只小皮箱,当天就搬了进去。

    简单的安顿之后,两人开始一处处仔细地看房子,一边看一边预想着,哪里放沙发,哪里放钢琴,哪间做卧房,哪间做书房,将二楼的房间部看完,萧佑城突然道:“房子还是有些小,等我们有了第四个孩子,必须换个地方。”

    代黎到底还是未嫁的姑娘,脸上害羞,嗔看他一眼,在萧佑城眼里,只看见无限风情,拥过她,吻上去。

    四下是那样的安静,只有阳的光,只有窗的影,只有风的声,只有齿间的甜,只有心中的蜜,只有彼此的心跳与气息......凡尘诸事,再多的人,再多的阻,再多的难,抵不过对方怀抱里,温暖的诱惑。

    春暖四月,即便是北平的晚间也不冷,萧佑城搬出卧室里一只编藤椅,铺上羊毛毯,抱了代黎坐在阳台上。微风拂面,带来新鲜的泥土气息,清冽的湖水气息,芬芳的青草气息......

    代黎蜷在萧佑城怀里,正闭着眼享受美好的春日气息,萧佑城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认识织女星吗?”原来他在看星星,代黎睁开眼,晴朗夜空,繁星满天,璀璨争辉,代黎不由叹道:“真美。”

    “织女星是哪个?”萧佑城又问。

    代黎其实对星座也没有研究,茫然去找空中那条白练,“我也不知道,应该在银河附近吧。”

    “牛郎星在哪?”

    “......在银河的另一边吧。”

    这个模糊的答案已经让萧佑城满意,长叹,“真可怜,跟我们一样。”

    “......”代黎终于知道他这莫名其妙问题的目的,一时间有些哭笑不得,仰头去看他,“我这不是来了吗?”

    “永远都在我身边才好。”他巴巴看她,像是个可怜的孩子。代黎无奈地笑,在他唇上亲一下,温柔哄他,“小朋友乖啊,姐姐要在北平待上一个多月呢。”

    他俯下身凑上她的唇,“姐姐嘴巴真甜,我再尝尝。”

    两人嬉闹了一阵子,再次安静下来时,心中的郁结便也几乎消散了。她轻轻喘息着,埋首在他颈间,嘴角微扬。春风依旧温柔拂面,带来若有若无的清香。

    “有股清香。”

    “嗯。”

    “哪来的?”

    “身上。”

    “说真的呢。”

    “不是身上的清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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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亮起灯,下了院子里去找,果然在花园里发现几朵白色小花,两人辨了半天也没认出来到底是什么。折腾这许久,天色也晚了,萧佑城穿上大衣回大帅府,动作磨磨蹭蹭的,约好了第二天过来一起吃早饭,代黎将他送到门口,门还没关又见他回来,“一个人住,我不放心。”

    代黎微微扬起下巴,“走。”

    眼见萧佑城还想说什么,代黎仰头在他脸颊上亲一下,迅速关上门,“晚安。”

    半夜口渴,代黎起床喝水,因为月亮极好,不开灯也能勉强看见,代黎倒了一杯水,发觉窗口处有凉风吹进来,原来窗门没关紧,一手捧着水杯一手去关窗,动作却突然顿在那里,他的车子,停在门外。

    她站在窗前呆立了很久,杯中的水早已凉透,回到床上后,翻来覆去总是睡不着,干脆包起薄被搬过椅子,趴在窗台上往外看,看着看着,竟就睡着了。

    代黎醒来时,天色已是大亮,探身望下去,车子已经不在了,她看一眼墙上的挂钟,刚过了七点,估摸着他一会儿就要回来,先去床上补了一觉。这一觉倒睡得十分香甜,醒来时愣怔了几秒,去看挂钟,却是过了九点,她心中存疑,匆匆洗漱换衣服,下楼时便见到他,换了身衣服,正坐在客厅里看报纸,听见她的脚步声,抬起头来笑道:“小懒虫终于醒了。”

    她面上微有些不好意思,“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叫我?”说话间已走到他身前,被他一把揽进怀里,“扰了睡觉,又要冲我发脾气。”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里没有半分责怪的意思,只含着满满的宠溺。她将他细细打量一番,精神倒还很好,面容也整洁干净,只是眼下的青灰与眸中的血丝泄露了秘密,她心疼起来,温柔抚摸他眼部的轮廓,“昨晚睡得不好?”

    他只是笑,“挺好的。”拉过她的手走向餐桌,这栋洋楼,厨房里的用具虽然齐备,可因为从前的主人长时间不住,并没有食物储备,早餐是他一早买来的,幸而买的是西式餐点,不讲究冷热,只把牛奶温一温便可以吃了,她看他吃得香,问他:“饿了?”

    “嗯。”他嘴里塞了片土司,答得含含混混。

    “怎么不先吃点?”

    他将土司吃完,口齿终于清楚,“说好了一起。”

    她心中甜蜜,不自觉脸上也笑得甜蜜,那般因幸福而散发出来的美丽,分外夺目。一顿早饭的时间,萧佑城竟也看痴了许多次。

    吃完饭,将碗碟洗刷干净,代黎见厨房倒也合用,提议中午就在家里做饭,刚好萧佑城这日没事,于是一起去买菜。

    将车子停在菜市场外,两人手牵手逛进去,代黎虽然会做饭,在维也纳也自己买过菜,在国内却没逛过菜场,萧佑城自然更没逛过,什么都觉得新鲜。卖菜的小贩农人更觉得新鲜,哪里见过这般明丽光鲜的璧人?比那画报上的金童玉女还好看。

    麻烦却是不断,这里过手的钱币都是几毛几分,萧佑城哪有这样的零钱?买几棵葱也只能付大钞,卖葱的农人一天也赚不了这么多,去哪给他找零去?这样一趟走下来,东西没买多少,花费倒是不小,凡是叫他俩光顾过的菜铺子,俱是眉开眼笑。

    代黎想做青笋烧鸡,买了只活鸡请人送回去,两人都不知道怎么办,代黎从厨房拿出把刀递给萧佑城,意思是这样的事情得男人干,自己站得远远的看着,萧佑城只好硬着头皮去捉鸡,刚从笼子里抓出来,因那鸡扑腾得实在太厉害,竟是脱手逃了出去,在园子里“喔喔喔”地乱窜,鸡毛漫天飞舞,代黎慌忙跑进屋关了门,从窗口往外看,萧佑城一着急,伸手就是一枪,少帅的枪法自然没话说,鸡也死得没什么痛苦,只是杀只鸡还用枪,少帅怕也是第一人,只叫代黎笑得直不起腰,岔气了好几回。

    做饭他是不会的,连打下手的资格都不够,却还赖在厨房里,一会儿给她递个碗,一会儿帮她开瓶醋,更多的时间只是看她,看她忙碌的身影,她认真做事的样子是这样好看。

    平凡夫妻最日常的生活,与她一起,便也能让人迷醉。

    青笋烧鸡到底没能做成,麻婆豆腐,干煸冬笋,鱼香肉丝,做的是极普通的家常菜。本来,只要是代黎亲自动手,怎样萧佑城都会觉得美味,更何况确实美味,这样几个菜,倒让两个人都给吃光了。代黎不喜欢刷碗,活自然落在了少帅身上,一条白布围裙系起来,让代黎瞧着嘻嘻地乐,站在萧佑城身后,将下巴搁在他肩膀上,一边监工一边哼歌。

    天气反常的热,下午一场雨过后,傍晚就闷得厉害,萧佑城开车载了代黎,去京华饭店屋顶的露天餐厅吃冰淇淋,只要了一杯,共用一个茶匙。

    正耳鬓厮磨间,忽听身后一清脆的声音唤道:“哥!”

    代黎随着萧佑城回过头去,只见露台边上走过来几名少年男女,俱是一色的学生服装扮,独一位少女,穿一件浅蓝色洋装,缀白色蕾丝花边,烫了俏皮的卷发,清丽灵动,奔至萧佑城身后,双手环住他的脖子道:“哥!几天没见了!”说话间,眼睛却偷偷去瞥代黎。

    如此遇着,萧佑城少不得要给两人引见,代黎到底是第一次见“小姑”,又在这样仓促的情形下,萧佑城怕她会有些不自在,见她落落大方的问好,也就放心了。

    萧佑晴倒是盯看了代黎好半天,突然道:“原来就是哥哥的朱丽叶。”

    萧佑城当时正喝下一口咖啡,直接呛在了嗓子里,剧烈地咳嗽起来,代黎悄悄去帮他抚背。顺下气,萧佑城拧起眉喝责妹妹,“乱说什么呢?”

    萧佑晴有点怕又有点不服气,“我这是称赞们呢!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是最动人的!”原来她最近读莎士比亚,迷上了这部剧,以为论起爱情来,以此相喻便是最高礼赞。

    萧佑城依旧肃着脸,萧佑晴撇撇嘴,想说他迷信,可终究还是有些怕哥哥,没敢开口。却听代黎笑道:“朱丽叶大概剪不了我这样的短发吧?”三人一笑,也就搁下了。

    萧佑城问妹妹怎么会来这里,萧佑晴看向露台边几名等候的学生道:“几个文学社的朋友不愿去家里参加明天的生日宴,先单请了他们。”萧佑城这两日只顾着代黎,差点忘了妹妹的生日,幸好今日遇到了,脸上不动声色,道:“那去招呼朋友吧,账单待会我一并签了。”

    谁知萧佑晴竟搬过旁边的椅子坐下了,笑嘻嘻道:“哥,这里位置还有剩,不如就拼在一处吧!”不顾萧佑城脸色的难看,想看未来嫂嫂的好奇心战胜了一切,挥手招呼同学,那几个学生在一旁等了许久,见状,犹豫了几秒,也就过来了。

    萧佑城不好再挂着脸色,几名学生坐下后萧佑晴便介绍了开来,人不多,只有两男一女,都是北大的学生,萧佑晴在英国人办的教会学校里读书,同学尽是些显赫子弟,萧佑城以为她办个文学社不过为玩乐,却不想结识的朋友竟是不错。

    萧佑城与代黎本就引人瞩目,如今又来了几名青春亮丽的少年男女,这一桌子更是招得四周的客人纷纷侧目。其中,要属一名叫做朱淳的男学生最叫人惊艳,皓齿明眸,面目阴柔,生有三分女相,幸而一双剑眉,添几许英气。

    趁代黎起身去洗手间的空当,萧佑晴侧身到哥哥耳边道:“这嫂嫂我喜欢。”

    萧佑城想笑又憋住,“不是不喜欢太完美的人么?”

    “嫂嫂不一样,完美得叫人喜欢。”

    萧佑城笑她一句强词夺理,心中却是受用。

    代黎从洗手间出来,在门外净手,闻到一股子烟味飘过来,刚走出几步,看见墙壁拐角处倚靠一名少年学生,黑色外套敞开,里面的白衬衣也解了上面几颗扣子,微眯一双丹凤眼,斜看她一眼,收回目光,继续吸烟,代黎认出他是同桌的一位学生,路过时点了点头,本想提醒他这里是禁烟的,还是没开口。

    没走出几步,却有一人从身边大步掠过,与她擦身时留下一句话,“鞋带开了。”代黎低头一看,果然。想说声谢谢,人已经离得远了。

    回到位上时,那位男学生已经坐下了,几名学生里,依旧属他最沉默,便是萧佑城与他说话,也只寥寥应着,晚餐后分了手,代黎很快也就将此人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