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屋 > 穿越小说 > 老地方见 > 第9章
    “例如我答应过,只要上台北来,我就会好好地招待一顿晚饭。”

    这个年轻人咧嘴笑了。“晚上要吃什麽?”

    我带他去吃台北一家素富盛名的法国餐厅。

    他却抱怨说:“我宁愿吃煮的家常菜。这里每一道菜都小小盘的,连塞牙缝都不够,价格却是天价。”

    我品尝著鹅肝酱和奶局蜗牛,笑说:“很抱歉了,我的厨艺不仅不及格,还是负分,我不想毁了我那个装饰用的厨房,更不想毒死,而且我认为不会想吃冷冻食物。”那是我唯一会弄的东西,因为只需要加热。

    “知道我会很乐意为下厨。”

    这是我早已知道的,澜沙从不掩饰他的感情。

    我低下头,下意识地看著左手无名指上的钻石戒指。

    他横过桌面,握住我的另一只手,深情的眼眸看著我。“亚树,得面对现实,人不能老是沉浸於过去。”

    过去……我有什麽过去?与家豪分手後,我一直在努力面对失的事实,然而当我终於有办法面对时,却从他妻子的口中得知他爱我。这种爱教人既心痛又失落。他爱我,但是他对我没有信心。如果一个人不能够信任他所爱的人,只愿意分享快乐,而不愿意分担痛苦,那麽这样的爱至多可以算是感人,但永远禁不起考验。

    对爱情,我已失去信心,不打算再经历一次,也不认为我还能够再爱一次。

    爱一个人对我来说,太辛苦。

    我悄悄收回手,转移话题道:“别顾著说话,菜冷了就不好吃了。”

    澜沙没再挑起任何敏感的话题,他知道我们只可能会是朋友。

    那时我拒绝工作室的工作是因为我发觉我定不下来,我没有办法像以前一样,长时间专注於同一件事。

    雅各说的没错,我有一个漂泊的灵魂,我承认我渴望流浪。

    以前是因为有家豪在身边,他是一个安的港口,可以让我停靠,但如今他不在了,我没有理由,也没有办法再忽视那股在我血液中蠢蠢欲动、呼喊著要求被释放的渴望。

    然後,我看到了那则徵人广告。

    一家国际旅行出版业者在徵求一位旅行家替他们写一套旅行书,他们将支付旅者旅程中所有的必然花费——当然个人的花用除外。

    这是一个新奇的挑战,也是一个流浪到天涯海角的好藉口。冲动之馀,我寄了履历和自传到这家出版社,不久就收到了要求面试的通知,而今天,我被通知录取了!这真的非常意外,但也十分令人兴奋。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要的人生,但我确确实实需要一个流浪的理由,我必须去寻找一个我不知道是否存在的答案。

    将短文校正好,存了档,便直接发e-il给杂志社。

    现在离三点还有两个小时,我得花一点时间冲澡、换衣服,然後搭上计程车直接到那刚录取我的公司去。

    我将去流浪。

    05南飞的候鸟

    四月初,上山与家豪道别後,我开始了我的行旅生活。

    我没有国际旅行的经验,一切对我来说都是新鲜的。

    我的第一站是在南半球的澳洲第一大城雪梨。

    因为是单独旅行,所以在出发前搜集了许多可能用得到的资料,除此之外,我还带了我自己,打算好好地感受旅行将带来的各种新奇体验。

    我背著满满的行囊到机场,其中包括一台公司给的笔记型电脑。他们要我每半个月就交出一些东西,我们将透过电子邮件的传送来联络彼此。

    我兴奋的情绪从前几天整理行李开始便延续到现在,登机时间到了,我跟随旅客们到登机门登机。我的座位被安排在後半截机舱靠窗边的里位,直到现在,我把我对搭乘飞机的恐惧压制得很好。我不怕,我不怕……

    我一上飞机就闭上眼睛,等待起飞和降落。

    经济舱里的乘客陆续登机,我感觉我身边的座位有人坐了下来。

    我继续紧闭著双眼,心中则开始祈祷。

    不会出事,不会出事……绝对绝对不会出事的。这架飞机只是要到香港而已,一个小时的航程很快就会过去,我只需要……小睡片刻……

    要命!我根本不敢搭飞机,我在签约接受这份工作的时候怎麽会忘了这件重要的事?然而现在要反悔也已经太迟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我听到机舱内开始广播要乘客系上安带、飞机准备起飞的时候,我的镇定与伪装的平静部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开始惊惶起来。

    老天,要飞了,飞机会不会掉下来?

    我遵照著指示系上安带,但可能是系得太紧了,我有些呼吸困难。

    我急促地呼吸,但却吸不进半点氧气,一阵头晕目眩袭来,在我快休

    克的时候,颈後突然托来一只手,一道低沉的嗓音在我头顶响起:“别紧张,深呼吸,慢慢地,再吸一口,对,慢慢地,别停下来。”

    我不由自主地听从声音的指示,一会儿之後,我的呼吸慢慢恢复顺畅,头晕的感觉也渐渐消失。放松下来的同时,我感觉到飞机在滑动,刚刚不适的症状又出现,我连忙又深呼吸了好几次,直到那份恶心的感觉离去。

    我的天,如果每次搭飞机都这麽痛苦,我要怎麽走遍世界?

    “第一次搭飞机?”刚刚那声音问。

    我点点头。“嗯。”

    “别紧张,只要飞行员的技术好,起降不会有问题。”

    我怀疑地问:“那麽在高空上飞行时呢?”掉下来就完了。

    身边的他笑了。“搭飞机的风险不见得比开车高,如果真的那麽倒楣遇上了,机上有这麽多人作陪,怕什麽。”

    这人毫不在乎的轻松语调让我想抬起头看看他的尊容。

    於是我抬起头,我看见了他,他则顽皮地对我眨眨眼。

    是他!那个带我去喝酒,又和我在饭店睡了一晚的陌生人!

    我低呼一声:“怎麽会是?”

    他哼声。“怎麽不会是我?”

    我讶异。“记得我?”就如同我从没忘记过他。

    他依旧是那副欠扁的模样。“怎会不记得,那晚吐了我一身,我还没跟收清洁费。”

    我愣了半晌,回想那一夜,我眯起眼。“胡说,我没有呕吐在身上。”

    他在狭窄的椅座上伸展他的长腿。“确定没有?”

    “我十分确定。”

    “不,有,把心里头的一堆垃圾往我身上倾吐,也不管被吐的人愿不愿意听。”

    “我……这哪里算啊!”

    “怎麽个不算法,倒是说说。”他故意掏掏耳朵,咧嘴道:“这回我洗耳恭听。”

    老天,好讨厌的人,无赖就是无赖,跟无赖讲话铁定会被气死。我决定闭上嘴巴。这一静下来,我才发现,飞机早已飞上了蓝天。

    随著高度的爬升,我们离台湾本岛愈来愈远。

    西北部的海岸线嵌在台湾海峡上,看起来是那麽的苍翠美丽,眼下所见的美景几乎夺去了我的呼吸。

    阳光在我们头顶上,云朵则在脚底,我们正往南方飞去。

    “瞧,搭飞机没想像中那麽可怕吧,习惯就好。”

    他一开口,我才意识到:他刚刚那麽说话,或许是为了转移我的注意力。

    他是个外冷内热的人,那一夜之後,我就应该知道这一点。

    只是他实在太会讽刺人,我就是听不惯他说话的那种调调。他应该可以更有礼貌一点。

    他笑笑地问:“去哪里呀,小姐?”

    “澳洲。”我淡漠地说。

    “去看袋鼠还是准备嫁给那里的土著?”

    听听他的坏嘴巴,我真想拿卷胶带把他的嘴封起来。

    我皮笑向不笑地说:“都在考虑中,谢谢的关心。”

    “不客气。”

    他竟还有脸说!我真是服了他了,脸皮真厚。

    “算了。”我叹口气,收回所有攻击的利爪。

    他挑起一边眉毛。,“这麽快就认输了?”

    “我可不认为这有什麽输赢好说的。”

    他哼我。“轻松点,别老那麽正经八百。”

    我马上反驳回去:“我才不像,这麽随随便便。”

    他双手一拍。“这就对了。”

    我霎时才发现我又中了他的计,不禁暗自懊恼怎麽老是这麽容易受他牵动,但随即又觉得自己反应太过激烈,简直跟个爱斗嘴的孩子没两样,我心头一宽,笑了起来。

    再回头看他,我没了恼怒,反倒庆幸起在我的初次飞行里有个不算陌生的陌生人在身边,缓和了我的紧张。

    他看见我笑,伸出手指掐了掐我的嘴角。“笑了?”

    我下意识避开与他肢体上的接触,维持著得来不易的笑容,开玩笑说:“我只有两种表情,笑跟哭,要看哪一种?”

    他没那麽好拐。他摸摸下巴,坏坏地选择:“先哭一次我看看,如果很丑,我就选另外一种。”

    “看过我哭。”我说,记忆又回到那一夜。

    那一夜在我们之间形成某种微妙的联系,我说不出我对他是什麽感觉,也不知道对他来说那一夜有否代表什麽,我只知道那一夜我们分享得太多,我无法将他当作一个陌生人来看,尽管我对他一无所知。

    对我来说,他是一个不算陌生的陌生人。

    他在沉吟,不知道在想什麽。

    他抬起头面对我时,只说:“我不记得了。”

    很简短的一句话,充分表明了他的态度——他不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