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屋 > 都市小说 > 老千 > 第七百一十一章 知己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彦秋,我必须提醒你一点,这是一淌浑水,你们搞不过唐老大的。”

    异色郑重的说道,话中,难免有些警告的味道。

    异色是了解唐一杰的人,是唐一杰的亲信,他的了解程度远比谢少立多。

    而且这些天来,谢少立也没跟我提起过什么关于唐一杰的势力背景,他告诉我的就只有,一个本地的地头蛇,在当地有点势力,很难缠,其余的只字未提。

    我也不清楚他是故意隐瞒,还是一无所知。

    今天过来逛九浔镇,目的也是想了解关于这个镇子更深一些的消息。

    能碰到异色,算得上缘分。

    “异色,唐老大的背景,应该不止表面这么简单吧,我在砖厂没啥投资,谢少立分了我干股,也没告诉我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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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抽了一口烟,试探的追问。

    “有些话,我也讲不好,我只能告诉你,九浔镇的事,不要掺和的好。”异色凝重的说。

    异色毕竟是唐一杰的人,我和他算是刚刚交上的朋友,有些话,他站在中立的角度,能提醒我一两句。

    再深的,关系到唐一杰利益的,他肯定不会说,这一点,我也猜到了。

    唐一杰是他的大哥,我又算什么?人家没理由会透露给我消息。

    异色不是傻子,里外拐还能分得清。

    “行,我也就是出来讨口饭吃,先试试水吧,水太深的话,我也就撤了,还是保命要紧呀。”

    我淡淡一笑,将手中的烟按灭,苦笑着回答道。

    单凭异色的一两句劝说,我不可能收手,一切还要等待帷幕拉开之后,再做定论。

    我这番话也是告诉他,这淌浑水我肯定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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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万一我搞不定唐一杰的时候,我会撤,异色你若是拿我当朋友,在关键时刻,就该帮我说说好话了。

    “我们这地方,自古出悍匪,穷凶极恶的鬼地方,下手都狠,你自己注意吧。”异色抬眼望向一旁,咋了咋舌,说。

    “好。”

    关于江湖的事情,我们就此打住。

    双方都识趣的不再提,毕竟,我与他是两个战线的敌人。

    接下来,我们聊起了东北,聊起了我的经历。

    有些话,我憋了一肚子,在东北那边,我不能跟人透露半句。

    身边兄弟也不能诉说,只能跟这位异地的陌生朋友,发发牢骚。

    诉说和倾听,都是拉近彼此关系的良药,尤其是在配上酒精之后。

    从小酒馆内出来,他又买了些小菜,热情的非要拉着我去他家里再喝,说家里消停,能喝个一醉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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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没有拒绝,或许我和唐一杰会变成仇人,或许我会成为异色的敌人。

    但现在,我们之间还没有任何冲突,他们不至于杀人灭口,这一点,我可以放宽心。

    这一晚,我们两个人像是心灵孤独百年的抑郁者,终于遇到彼此的知己。

    我有很多的兄弟,可我心里的憋屈,不能讲给身边人听,那些事是关系到横河江湖的,是秘密,他们知道了,对我不利。

    那些东西不是笑话,只是压抑在心的故事。

    跟异色讲,没有关系,因为异色不是横河人,这辈子,他都可能不会去到横河这个地方。

    所以我不怕他知道我在横河的秘密。

    异色也有很多的兄弟,当天晚上第一个出头的王泽,还有先前路边遇到的二林和东子,那些人都是异色的兄弟,从小玩到大的铁兄弟。

    可同样,有些委屈,有些心里话,他也不能跟这些人讲,我则成为了一个倾诉对象。

    两个人同病相怜,自然惺惺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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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彦秋,你晓不晓得,我最开始,特别讨厌别人叫我异色,听到这个外号,就好像有人用钢针戳我的脊梁骨一样,他吗的。”

    异色坐在小马扎上,借着橘黄色的灯,灌了一大口啤酒。

    “哈哈哈哈,我也挺好奇,好端端的小伙儿,外号怎么带个色字,你说,你是不是剽窃哪家小少妇了?”

    我有些喝醉了,玩笑之类的话,也就随口而出,丝毫没有任何顾忌。

    这一刻,我们两个刚认识的新朋友,相处方式,更像多年老友再度从逢一般。

    这就是缘分,正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我和异色,就称的上知己,所以聊起天来,很快就能打的火热。

    被我这么一问,异色的脸上,却露出一抹神伤之色:“你他吗的,看老子像那样的人啊?

    老子的女人,这么跟你说,只要老子愿意,能从九浔排到省城长沙,还得打个来回,你信不信撒。”

    “我信,我信。”我玩味的笑着,嘴上虽然说着信,心里却在说:我信你个大头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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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这个外号,哎,别提了,那都是少年时的事,这,他吗的老子也是受害者啊......”

    异色苦着脸说道。

    长夜漫漫,接下来,他跟我讲述起了他外号的来历。

    异色这个名字,来自于他的高中时期,跟他初恋有关。

    这件事,他的确是受害者,一切都是舆论,都是小镇人民的流言蜚语,这才毁了两个人。

    异色有个初恋叫王娟,两个人是高中的同桌。

    在那个封建的事情,早恋等同于犯罪,是明令禁止的。

    两个人的早恋,自然也引起学校老师的关注和重视。

    王娟本来学习不错,在整个学年排名都在前列。

    却因为早恋被学校点名批评,还叫了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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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色学习不来就不好,又从小就不是听话的孩子,对于学校的批评和点名,完不在意。

    但王娟不同,她来自九浔镇下面的农村,家庭困难,家里还有弟弟。

    王娟的本就不同意她上学,若非是看她成绩良好,因为上学闹死闹活,态度也如此坚决的份上,早就让他辍学打工了。

    如今,出了这档子事情,在王娟的父母强制态度下,王娟辍了学。

    王娟辍学后,在九浔镇找了一份工作,给人家卖衣服。

    到了社会上,很多学校的单纯和稚气,也就蜕变了。

    镇子就这么大,闲言碎语的,王娟是因为什么辍学的,大家也都清楚。

    步入社会,赚了钱,王娟开始梳妆打扮。

    一个单纯朴素的学生妹,这种形象在人的心中,已经根深蒂固,突然,王娟开始效仿着电影电视剧中的流行女人,画起了浓妆,这极大的翻转,外加因为早恋而辍学的丑事,成为了人们的话料。

    流言蜚语,谣言不止,那些无所事事,不知用什么事情消遣的罪恶人们,开始对王娟指指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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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传十,十传百,传着传着,一个女孩的清白,就没了。

    有的说,王娟辍学后,在父母的逼迫下,是做起了皮肉生意。

    也有人说,王娟是为了杨异文(异色)跟别的男人睡觉,换了钱给杨异文买自行车,包养杨异文这个小白脸。

    反正,各种各样的污蔑的话,风卷残云般席卷了这个十七八岁的女孩。

    那个年代,清白对于一个女孩儿而言,比命还重要。

    早恋都能成为罪,更何况是清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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