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屋 > 都市小说 > 不知北山向阳 > 97 求婚与那啥
    由于顾爷爷短时间内无法回来,顾容与决定先带着维拉去大姐的婚礼,也顺便看看他的故乡。

    维拉想看看他的足迹,自然欣然应允。

    回沈阳之前,顾容与特地给故友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他们要回去了。故友表示了极大的惊喜,并告诉他们自己到机场去接他们。

    顾容与跟维拉说,他的这个故友也是她的,维拉把高中同学齐齐猜了一遍都没有猜对。最后见到5号跟他们挥手的时候,才蓦地想起来,这厮在说遗言的时候自曝过家门,说自家爷爷是沈阳军区的谁谁谁来着。

    “5号!怎么会是?”

    维拉打量了他好久,不是她的眼神不好,而是他的变化太大。原本的板寸头现在已经长到了眉峰处,西装穿得笔挺笔挺的,人也愈发的俊朗帅气,跟当初的军人形象大相庭径。

    5号挑眉看向顾容与,“没告诉她吗?”

    “让她一直猜来着,把谁都数了一遍单单漏了。”顾容与笑,给维拉介绍到道,“潘东子,跟英雄差一个字,东南的东。”

    “行啊,收拾得人模狗样的,我都快把给忘了。”维拉笑嘻嘻地看着他。

    潘东子不满,“我这欠着一条命呢,居然能把我给忘了!”

    维拉的表情顿了顿,救了一个人,再杀了一个人,这笔帐能平衡么?

    顾容与心细,扑捉到了她那一瞬的表情,握紧了她的手。

    “一大男人还不如我姑娘洒脱,忒斤斤计较。”

    “姑娘?怎么那么久了还是姑娘呢?”潘东子不赞同地摇摇头,“我还以为是女人了。”

    顾容与咳,“快了。”

    维拉脸红了,手绕到他的背后,使劲掐了一下。

    听他这么一提,心头一紧,心虚地握住了肩带。收拾行李的时候,向彤又往她的背包里塞避孕套了,美其名说以防万一。

    维拉私下里觉得这事儿爸爸是不知道的,他因为维拉私自跟顾容与出来这事儿闹了很久脾气,说是在家里修身养性的,乱跑什么,可惜家里没人理他。就连医生都说,出去走走有益与身心健康。

    尽管潘东子诚心相邀他们去他家居住,毕竟是老首长家,两人怕有太多的不便,婉言谢绝了。最后还是在宾馆订了一间房,住的是最好的宾馆,钱是潘东子付的,说是他们再婉拒,他的脸就没地儿搁了,他们只好却之不恭。

    休息了一个下午,晚上去潘家吃饭,本就是老邻居,情分还在,又听潘东子说了这姑娘救过他的命,他们对维拉就跟自个儿亲闺女似的。

    因为人对她太好了,维拉反而接受不了,似乎觉得自己的每一句话都在虚与委蛇,怪不自在的。饭后只聊了一会儿,两人就提出告辞。

    毕竟大家那么多年过来,也是知晓人情世故的人,人家这会儿过来是回来看看,强留反而不好,客套一番就跟他们挥手道别了,说是以后一定要再来。

    夜晚的大院很静,沈阳还没有从冰天雪地里走出来,银色的月光和橘色的灯光糅杂在一起洒在雪上,整个世界都显得亮堂堂的。

    “看那,小时候经常在那块地方玩儿,可惜现在都盖楼了。”顾容与挺惋惜,“这的孩子比咱们那的胆子更大一些,不会顾虑太多,看人不顺眼就抡圆了胳膊就上去了。还有这篮球场,院里每年夏天都会办几场篮球赛的,那时候谁的爸爸上场了就会特骄傲,在场外叫着比谁都欢,好得跟铁瓷儿一样的俩人,只要父亲在场上的敌对的,球赛结束后一准能掐起来。”

    “也掐过吗?”

    “掐过,那时候我才六岁,挑了一个十岁的,虽然个子和力气没他大,最后还是打赢他了。”

    维拉崇拜地看着他,“真牛。”

    “有什么牛的,被人笑话了好一阵子,我从他裤裆下钻过去顶他的脚关节,把他撂倒后就骑他头上了。虽然赢了,过程不光彩,一直被他们笑话到我离开。”

    维拉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敢情还受过□□之辱啊。”

    “严肃点儿,这跟怀念往事呢。”

    “那么咱们那和这,更怀念哪呢?”

    “当然是咱们那。”顾容与握着她的手,声音顿时软了下来,“因为维拉在那。”

    维拉抬头看他的眼,顾容与也低头看着他,眸子亮得快要燃烧起来。

    “我有幸在最美的时候遇到,离开的四年,我无不在告诉自己,如果记忆老旧了,我还放不下,这辈子都不能让离开了。”

    维拉有些愣了,她似乎还无法适应这样的心情落差。

    顾容与的吻轻轻的落在了她的眼眸出,接着维拉指尖一凉,她好像感受到了些什么,巨大的幸福感涌来。

    顾容与单膝跪地,地上还是雪刚刚融化后的水渍,他的膝头都沾满了雪水,被冻得有些刺骨,但怎么也比不过刻骨的爱。

    他吻着她的手,几乎也要掉了眼泪,“虽然不是很浪漫,但是我诚心诚意地邀请陪我度过下半辈子。因为我的世界除了,再也容不下别人。维拉,嫁给我好不好?”

    维拉的泪水也扑簌扑簌地掉下来。那么多年的追随,似乎都有了结果。八年了,他们认识八年了,历经了所有人的起承转合,她在很多次经历命运的转角的时候,都以为自己走不下去了,但是还是咬着牙一步一步地走了过来。

    好像终于看到了幸福的起点。

    维拉一直流泪,这一刻被巨大的幸福环绕,几近说不出话来。

    岁月就要带走我们最美好的时光,抓住它,下一秒我们就能天长地久了。

    晚饭后,两人给家里打了电话,这样水到渠成的结果,大家都还是哭了,苏志国跟顾容与说了好久好久的话。

    维拉挽着他的胳膊在旁边听着,泪水又跟开了闸的洪水似的停不了。

    一个父亲在履行着他的职责,终于放下架子,对未来女婿进行苛刻又温暖的盘问,巨细靡遗。

    们年幼的成长环境不一样,交流起来会不会困难?

    我要的聘礼很贵,出得起吗?

    能保证她的安吗?

    会一辈子照顾她吗?

    我只有一个要求,三年内,们必须转业。这已经是我的最低限度,具体我会跟爷爷再说的。

    顾容与一句一句应承了下来,他知道苏志国说出这番话有多么不容易,三年,已经是一个军人对他们最大的宽容。

    婚礼自然由大人做主,两人都不是拘泥于形式的人,并没有过多的干涉。这样的忙碌对也家人来说,既是甘之如饴的,又是幸福的。

    他们在婚礼前两天到了□□,大姐忙着准备婚礼,抽不开身。回回来这里几天了,把能吃的都吃了个遍,大姐看着她围着蒙古包四处溜达,很不客气地就打发她去接人了。还特特给她写详细了地址放包里,就把她给带错道儿。

    回回这次倒是挺靠谱,老老实实在等他们。见到维拉的时候就开始叽里呱啦地说江洛如何欺负她,她又是如何力排众议争取到这次出行机会的。

    维拉想到她的那句“很猛很伟哥”小脸都红了,顾容与倒是蛮淡定地握着她的手,微笑着什么都没说。

    大姐的娘家在市郊,他们坐了好久的车才到。那时候还没有融雪,厚厚的雪盖在蒙古包上,像蘑菇,维拉怪自己的想象力太贫瘠,这样美好的景色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了。

    维拉对顾容与说,“我想起一首歌,很老的歌,叫做《我爱塞北的雪》,如果不是公共场合,真的好想唱出来。”

    好淡然简单古老的情节,维拉说,经常觉得自己跟不上时代了,当兵好多年了,听的都是歌颂祖国歌颂边疆的歌和一些军旅歌,每每听着这些歌,心就会变得很远很辽阔,现在听到别的还真不习惯了。

    顾容与说,这何尝不是一种福气呢?

    我们的心还会因为一首歌而热血沸腾,会被人们能歌善舞的才艺打动,会因为身为一个国人而自豪。

    每一个民族都有一种深入人心的气质,每一寸土地都足矣让我们跪下来山呼万岁。如今的大草原对着他们敞开了门,焕发出奇异的力量让他们心服口服。

    已经是四月份,□□还是冬天的样子,似乎在欢迎他们的到来,维拉下车后,雪就开始下了起来。

    大姐在站台下,旁边站着一个朴实的男子,他帮她呵着手,像呵护着珍宝。

    维拉的心蓦地就暖了,她知道大姐找到了一个好归宿。

    大姐看到维拉他们的时候立马就跑了过来,看到维拉伤痕累累的手,差点就掉了眼泪。

    “宿舍八个人,就最让人不省心。”

    “您别嫌我手难看就行。”微笑笑,跟她身边的男子打招呼。男子有些憨,但是人情世故还是懂的,跟他们寒暄了好一会儿。

    “她们都到了吗?”

    “小五小六都不能来,早些日子给我寄了些东西过来,还有他们的照片,待会拿给看。”

    “好。”

    婚礼很独特,大姐说,这是鄂尔多斯草原上非常传统的蒙古婚礼,延续好几百年了。

    维拉觉得新奇,婚礼的喜气给她的心情填了一抹亮色,每天跑上跑下地帮着布置新房。她对抱歉地看着她的大姐说,没关系,真的不麻烦,大姐,我好久没这么开心过了。

    蒙古姑娘嫁人的时候,家里都会为她们新建一个小的蒙古包作为新房,把嫁妆陈设在里面。里面有好多维拉没有见过的新鲜东西,大姐看她这个摸摸那个看看的蛮开心,一边给她介绍,一边做头发。维拉摆弄着那些新鲜玩意儿,时不时还拉着顾容与讨论一番,再监督一趁她们不注意就偷吃东西的回回。

    回回没事可干,巴巴地跑到大姐那去看她化妆了,然后看上人家戒指了,说真好看要试试。

    大姐也蛮大方,当即把盒子递给了她,想着总不至于在她眼皮底下被回回弄丢。

    回回连忙打开,果然如她想象的一样细致光滑,伸出自己的手指逐个比了比,最后套进了大拇指里。

    迎着朝阳,纤细修长的手指有了戒指的点缀显得十分好看,虽说戴在大拇指上有些奇怪,可并不影响回回的观赏。她暗自下了个决心,以后把欠江洛的钱都给还了,她就开始给自己买戒指,买十个,不,买二十个,把脚趾都给戴上。回回撮着手中的戒指,太满意。

    大姐做好了头发,就跟回回要戒指了,始终在她身上放太久不安心。

    回回看着戒指,依依不舍的,真不想脱下来啊,如果戒指是她的就好了。

    不知道路过的哪路神仙听到了她这句话,心情很好地让她梦想成真了。

    回回掰戒指,每次拉动戒指都伴随着一串“嗯嗯嗯……”的颤音,眼睛也水汪汪地瞪着。

    关于戒指,回回还有一段凄美的回忆。

    那时候有一种方便面,里面会送一枚塑料戒指,花样很多,很得小朋友们的喜爱。回回爸妈怕她吃零食吃坏肚子,一般不给她零用钱花,她就只能巴巴地在旁边看着。她跟大院的孩子玩不好,大家都不喜欢她,无论多少岁的小朋友都叫她笨蛋,当时回回还没有上学,异禀的天赋并未显露出来,整个人就是傻兮兮的,头上还扎着一撮小揪揪,身上穿着大红袍褂子,就像一个傻妞。

    毕竟还是小孩子,再怎么被排斥都还是喜欢跟大伙儿在一起玩的,回妈妈也是一个军人,平时手上不戴戒指,放卧室里保存得好好的。其实小回回并不觉得妈妈的戒指好看,就是特别闪,这个是别的小朋友都没有的。

    次日,在小朋友们又玩到了一起的时候,小回回也去了,揣着戒指走得特别有底气。大家本来不想理她,可见她神秘兮兮地捂着戒指,小孩子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都凑了过来。小回回难得当了一次小女王,特别飘,跟好几个女孩子都交了朋友,交换了戒指,还约好明天一起玩儿。小回回心情特别好,她的新戒指上有一朵小红花,可好看了,吃饭洗澡的时候都不舍得脱。难得见她那么高兴,回妈妈亲自地帮女儿洗了洗澡,觉得最近对她的关爱都少了,心里十分地愧疚。

    “我们回回今天为什么那么高兴呀?”回妈妈拍了拍回回的小脚丫,逗得小回回咯咯地笑,也觉得妈妈也亲近,就据实说了。可还没说完,就被回妈妈抓住脚丫一把给倒提了起来,不顾形象地大声骂道——“这个笨蛋!”

    在回回爸妈十分不好意思地去把戒指要回来之后,回回又开始回到了当初被孤立的日子,从此委委屈屈地当上了哥哥的小跟班。任岁月再怎么变迁,戒指在心中的那一份神秘感还是遗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