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屋 > 都市小说 > 邂逅筝心 > 10 第 10 章
    休闲街的好处就是吃喝玩乐十分方便,走几步就行了。路西比路东更热闹,周末大学生,年轻的上班族们都放假,成群结伴过来玩,如果不预定,排队等到半夜都是可能的,很多大学生都是唱通宵场,因为价格便宜了一半还不止。“夜笙歌城”是b市新开的一家kt。跟以往连锁式的kt不同,连锁式的kt装修总是大同小异,每间房都一个样子,像进了迷宫。“夜笙”每个房间的装修风格都各有特色,无论哪种年龄段或是社会阶层,都可以在这寻找到自己喜欢的格调。

    服务生把他们一行人领到包厢后,沈骏签单。紫罗兰色的天鹅绒沙发组配上艳红的靠垫,纱幔式的吊灯,极尽暧昧。沙发尽头是一个小吧台,小资们最爱的调调。进了包厢,童筝在沙发的角落坐了下来。高中的时候,童筝每次心情不好便拉着江南来唱歌,两个人的盛宴,声嘶力竭,尽情发泄的青春,像疯子一样。丸子头那群女孩子很是兴奋,叽叽喳喳的讨论着要点什么歌,童筝揉揉太阳穴,背靠着柔软的沙发,准备闭目养神。男士们已经聚集到小吧台那边,又点了两扎啤酒,摩拳擦掌准备继续拼,似乎刚刚仍然意犹未尽。本想就这么眯会,结果迷迷糊糊就这么睡着了,童筝在睡着之前只知道耳边充斥着女孩们的稚嫩歌声和另一边男人们掷骰子猜拳的笑声。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感觉身边的沙发往下一沉,迷迷瞪瞪地睁开眼转头,看见叶扬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忽然说道,“终于醒了?第一次见人在这种场合也能睡着。”童筝尴尬,不过想来也是他们硬拉来的,便瞪了一眼便不理他。看看四周,男人们猜拳已经散得差不多,都坐到沙发这里来献歌,须眉斗巾帼,巾帼岂让须眉?大家见童筝醒了,便有人起哄说要童筝来一首。童瑶也跟着凑热闹,“姐,唱一首吧,就给点首《流年》吧,最爱听的。”也不等童筝答应,便转头去点歌。点完后大家似乎都迫不及待,叫童瑶把歌优先。童筝也不忸怩,拿起话筒,轻轻试了下麦。音箱里缓缓传来低低的音乐伴奏,吵闹的包厢忽然安静了一下,彷佛时间开始停止流动。

    “爱上一个天使的缺点

    用一种魔鬼的语言

    上帝在云端只眨了一眨眼

    最后眉一皱头一点

    爱上一个认真的消遣

    用一朵花开的时间

    在我旁边只打了个照面

    五月的晴天闪了电

    有生之年

    狭路相逢

    终不能幸免

    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懂事之前

    情动以后

    长不过一天

    留不住算不出流年

    哪一年让一生改变

    遇见一场烟火的表演

    用一场轮回的时间

    紫微星流过来不及说再见

    已经远离我一光年”

    曲终,童筝的眼眶早已噙满泪,只是灯光太暗,只是大家太过沉溺,没人发现。等大家回过神,掌声四起,童筝已经借口去了洗手间。门外,童筝背靠着墙,走廊形形□□,人来人往,终于泪流满面,泣不成声。有生之年,狭路相逢,彼此纠缠;懂事之前,情动以后,只剩再见。

    去洗手间整理了一番,妆没太花,童筝会心一笑,没有浪费童瑶花那么多银子买回来的防水睫毛膏终于发挥它的极效了。推开洗手间的门,深吸一口气,准备回去包厢。“像王菲这样的女子敢爱敢恨,追求爱情时她执着,结束爱情时她坚定。童筝,呢?在哭失去的,还是在哭害怕面对的?”叶扬倚着墙,嘴里慢慢吐出一缕缕烟圈,淡淡地看着童筝,低声说着。童筝心一紧,他发现了?倔强地抬起头,“叶扬,不要总是一副看穿我的样子,这会让我觉得我自己很可怜。其实,又怎么会知道我在想什么呢?爱过吗?等哪天遇到一个让爱得无法自拔的女人的时候,再告诉我该怎么去爱。”童筝说完便像只骄傲的孔雀,头也不回地往包厢方向走去。“爱过,又错过,只是们不知道。”叶扬在心里沉沉地补了一句。深吸一口烟,彷佛要将最后一口吸进肺理,终究还是吐了出来。掐了烟,丢到垃圾桶,转身离开。

    回到包厢,两人未在说话。大家都叫嚷着让童筝再来一首,不停地喊着“安可”。因为之前已经小睡了一觉,总不能借口说自己又累了,童筝想不到一个合适的理由拒绝,便又唱了首英文歌。叶扬拿着酒杯,也不喝,就这么端着来回轻轻晃动,实在摸不透他在想什么。童筝忽然想到一句歌词,“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在这个喧嚣的城市,有着一群寂寞的人,总是试图用各种方式证明自己的不寂寞。其实,谁都是寂寞的。

    欢快的时间总是短暂的,策划了这么久的聚会用时间来实践也不过短短几个小时,有些人,也许这辈子就见过这么一次便挥手天涯,缘分真的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曲终人散,相见时难别亦难。互相拥抱过后,各自离开。

    童瑶不放心这么晚小鱼一个人回学校,便硬拉着小鱼坐童筝的车,让童筝送。小鱼不好意思麻烦童筝,连连拒绝,说自己一个人没问题。童筝对小鱼笑笑,“没关系,开车很快的。一个人回去,我们也不放心。”既然童筝都开了口,小鱼也不好意思再拒绝,腼腆地点了点头。想到叶扬晚上喝了不少酒,虽然刚刚有点不愉快,但终究还是释怀,走到叶扬身边,“我开了车,我送。”叶扬说不用了,童筝坚持,“我送。”眼神透露着一股不容拒绝的倔强。叶扬轻轻笑出来,“那走吧。童筝,知道么?倔强的时候总喜欢皱着眉,脸上写着‘如果敢说不,我要好看’,十足的女霸王。这样,没人敢娶的。”童筝怒视,“哼,如果我嫁不出去,肯定是被诅咒的,小心我赖一辈子。”叶扬笑着,轻轻摸了摸童筝的头顶,“好。一辈子不够,下辈子也给赖。”童筝惊讶于突然的亲昵,心一抖,状似不在意,“滚,居然咒我下辈子也嫁不出去!”叶扬轻笑不语。一旁的小鱼被震到了,经过一晚上的相处,她觉得童筝是她见过不是最漂亮,却最有气质的美女,举手投足总是透着淡淡的与生俱来的高贵和优雅。可刚刚那一吼,实实在在存在,“滚”字划破夜空,原来童筝还这么个性。

    去永新路拿车,一路上四人都像各怀心事不曾开口,就连一向话多的童瑶也闭口不开。路灯下的四条斜长的身影,参差不齐。叶扬住的地方和童筝家在的小区一个方向,小鱼的学校却在相反的方向。于是童筝先开车送小鱼回了学校,再掉头送叶扬然后回家。叶扬临下车之前突地开口,“童筝,我明天回英国,来送送我吧。”童筝一愣,随即说“好,明天我来接。”道了声再见,车子绝尘而去,叶扬盯着车离去的方向看了许久,直到消失在视线中才转身离开。

    “哥,我今天看见她了,还是老样子,一点都没变。”叶扬笑着对电话那头说道,语气中的宠溺自己都没有察觉。

    “哦,是吗?姥姥姥爷怎么样,身体还好吗?”电话那头没什么反应,只是瞬间便转移了话题。

    “还不错,姥姥每天都拉着姥爷晨练,身体很好。还在北京?什么时候过来?我明晚的飞机。”

    “恩,再过两天吧。明天就不送了,自己当心。东西收拾好了就早点休息吧。”话筒那边传来低沉的声线,无比悦耳。

    “对了,忘记跟说,明天她送我去机场。”叶扬嘴边微微扬起,像个淘气的坏男生,跟刚刚的忧郁叶公子完判若两人。

    “……”电话那头忽然没了声响了,过了一会,“明天见。”随即挂断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