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屋 > 都市小说 > 二流明星 > 10 Chapter 10
    阳光从窗帘缝里钻进来,在地毯上投下一条斑马线似的亮条纹,明快温暖。

    云子墨觉得自己做了一个挺长的梦,梦里他还在孤儿院,跟程旭睡上下铺,晚上程旭偷偷摸摸往他枕头芯子里塞泡泡糖。

    泡泡糖在那个年代并不稀罕,可对他跟程旭而言,那就是个稀罕东西,一年顶多吃上三回。过年一次,暑假一次,生日一次。

    特别金贵。

    云子墨年纪小,小孩子舌头,最喜欢吃甜的。程旭个头比他大,瞧着就比他年纪大,理所当然让着他,护着他,有好东西自己舍不得吃,非留给他。

    云子墨想,那几年,真是他人生里最美好的一段日子,虽然三餐除了水煮白菜豆腐,沾不上丁点荤腥,熬得小脸发黄人发蔫,可他就是觉得很幸福。

    离开孤儿院那几年,日子其实更不好过,饥一顿饱一顿,总没个定数,过得不可谓不提心吊胆。

    可沉甸甸的生活,也有沉甸甸的美好。

    偶尔有闲钱的时候,他跟程旭会去街角火锅店点个十八元的套餐,挺普通的一顿,两人却能吃得热火朝天,相对欢笑,互相夹肉,吃出那苦日子里的美滋美味来。

    他那时候总觉得,只要他还有程旭陪着,程旭有他陪着,两人有苦一块儿吃,有活一块儿干,这么秤不离砣,砣不离秤,即使再辛苦地熬日子,也能嚼出里头的幸福味道来。

    然而世上的事,总敌不过“可惜”两个字。

    云子墨到现在还记得那个早上,听着程旭带了哭音,在电话那头撒酒疯:“对不起,小云,对不起,再不会有这样的事了。以后,以后我们三个,就安稳过日子,好不好?这辈子我都照顾,这辈子,都算我欠的。小云,从前那穷酸日子,我是真过怕了。我受不了再回头来一次,真要这样,我会疯的,姗姗也会疯的,她爸,她爸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呢。原谅我,小云,原谅我……”

    其实云子墨那个时候,还不叫云子墨,叫莫云,名字绣在他衣袖里,算是丢了他那个人,留给他唯一的遗产。而程旭当时,正在跟杜姗谈爱,郎才女貌,非常登对。

    可云子墨还是觉得满心满肺的苦,那种苦像只手,掐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他那时候,是真希望跟程旭,过一辈子。

    云子墨是被人推醒的。阳光热烈得近乎刺眼,他有那么几秒钟时间,几乎什么都看不清,眼前白茫茫一片。

    意外的,身旁有个人问:“做噩梦了?”语气温柔,甚至还拿毛巾给他擦了擦脸上的冷汗。然而云子墨却僵在了那儿。

    这把嗓音,他怎么也不会不认得。

    杜宣倒是很从容,把一杯牛奶喂到他嘴边:“来,先喝点牛奶垫垫胃。酒刚醒,胃里不能没东西。”

    云子墨眉头皱起来:“怎么--”

    杜宣说:“昨晚喝多了,怕回家吓到孩子,只好带来我这儿将就一晚。”话说得非常正人君子风范,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模样,也称得上很君子,一点儿没有常年混迹欢场的模样,甚至称得上很正派,跟前几回那轻佻浪子做派大相径庭。

    等云子墨消化了前一句,杜宣又说:“对了,孩子不用担心,我已经拨了电话过去,有人在照顾。”

    这就体贴得过分了。且杜宣还一反常态的有规矩,懂分寸,连轻薄的肢体接触都没有,站在床边,很克谨地保持一步远的距离,眼神更是放得前所未有的端正,这倒让云子墨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好在身上下,除了头有点痛,其他地方都没事,这让云子墨相信,昨晚确实没发生什么。

    早饭吃得浑浑噩噩,等从杜宣家出来,云子墨觉得整个背心都湿了,不是热的,是慌的。杜宣那人,他实在是退避三舍也不想沾惹。

    可老天似乎还嫌他这一天折腾得不够,刚走到半路,旁边一辆油光漆滑的黑色商务轿车里探出来一人,一脸惊异地喊:“小云!是吗?”

    云子墨想也不想就跑。

    跑了很长一段距离,随便拐进一条后巷后,靠着某商厦背阴面的大理石砖墙上,云子墨一双手开始滚滚抖上来,不是兴奋,也不是害怕,没来由的,就是止不住。

    原来隔了这么多年,再听到程旭的声音,还是会激起他强烈的心绪起伏。

    他甚至不愿意回头去看,程旭现在成了什么样子。

    好像只要这么做,就能把从前那个莫云,彻底丢进一个无人问津的世界,再不必因为回忆觉得痛苦。

    肩膀冷不防被人按住,云子墨回过头去,僵在那里。

    程旭眼眶泛红,声音都是哽咽的:“小云…”

    云子墨觉得脊椎都在嘎嘎响,脖子梗得像上了发条的弹簧。

    对着这个人,他实在是无话可说。

    那么二十几年,唯一陪着他,给过他温暖的,是程旭,也只有程旭,可偏偏后来往他心口捅上一刀,伤得他差点直不起腰来的,也是程旭。

    想起小时候,程旭往他嘴里塞糖的样子,云子墨心口都会止不住疼上来,根本不敢想。

    程旭伸手想抱他,云子墨本能地避开。他想这个时候,什么都不说反而不好,于是就开口了:“啊,是。”

    程旭两只手尴尬地伸着,然后收回去,问:“这些年,过得好吗?我,一直在找,找了好久,快四年了。”

    云子墨垂着头:“挺好。我过得挺好。”

    程旭自顾自说:“我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了。现在住哪儿?这是要去上班了吗?要不,我送送?我没别的意思,就是看要去乘车。我不赶时间,可以送一程。”

    他说得近乎语无伦次。

    云子墨摇头,没什么可商量的语气:“不用麻烦。”

    程旭跟上来,语气几乎称得上是在恳求:“小云,能告诉我,现在的住址吗?留个电话好吗?或者,我给我的手机号……”

    边说边在口袋里翻名片。

    烫金的名片递过来,云子墨没接,就在马路边上拦了车,钻进去,催司机快走,留下一串汽车尾气。

    在那后面,程旭一身风衣被刮得翻了几翻,终归还是垂顺了,渐渐的,他那身影就消失在了计程车后视镜里,直至云子墨再看不见。

    这个钢筋混凝土造就的城市,就是有这么点好处。

    拐一个小弯,就能生出一场离别,绝不拖泥带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