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屋 > 都市小说 > 天师执位 > 877 狼白白成长手记 8
    第十五片树叶(这一篇也很糟糕,还是继续用狼语吧)

    素问

    跟十年前相比,游乐园没有太大变化,还是同样分糖果气球的小丑,同样卖小零食的推车,同样快乐的音乐,不同的是来来往往的人,还有我的心境。

    初九的游性很高,带着我去玩一些受欢迎的节目,排队的时候我仰头看他,发现自己只有他的肩头那么高,现在应该不会有人误会我是他儿子了,我们站在一起,更像是兄弟。

    做兄弟也不错的,可是会有人在梦中意y自己的大哥吗?

    坐完冲浪滑车,初九买来冰淇淋,我们两人坐在长椅上比赛谁吃得更快,好像上次我们也玩过这个游戏,看着他努力地咬冰淇淋,我却糊里糊涂地想他的唇型很好看,最后结果理所当然的——我输了。

    “从小就这样子,看上去好像很厉害,但争食总是争不过别人。”他冲我笑着说。

    我没听懂,从小到大家里只有我一个小孩(小宠物),我不需要跟任何人争,因为不管是主人还是初九,都会第一时间想到我,他们把我保护得太好了。

    像是发现自己说错了话,初九把眼神瞥开了,我很想问他为什么那么说,手却被他拽住,发出邀请:“我们去坐摩天轮吧。”

    这是我第二次坐摩天轮,如果说上次是新奇,那这次则是紧张。随着转动,摩天轮慢慢升到了半空中,我跟初九面对面坐着,为了不跟他的目光对视,我刻意垂着眼帘,空间太小太静,反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等我终于耐不住紧张抬起头,才发现初九在看外面的风景,手里玩着矿泉水瓶,根本没有注视我。

    好像有点自作多情了。

    我松了口气,同时又很失落,心房因为某个冲动的话题而快速跳动着,好一阵犹豫后我终于忍不住了,小声问:“初、初九,是不是喜欢主人?”

    摩天轮里突然静到连掉根针都能听到的程度,我破罐子破摔,再问:“是不是很爱很爱主人,所以才跟我们来美国的?”

    “咳!”

    初九终于反应过来了,把刚喝进嘴里的水喷了出来,他大声咳嗽着,又气急败坏地叫道:“小孩子不要乱说话!”

    我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他缓过来后,轻声说:“当然不是那样,我是为了陪伴才来这里的,素素。”

    眼前有短暂的眩晕,我想初九没说实话,但即使不是实话,我还是喜欢听,那种感觉就像是坐云霄飞车,心房因为刺激而失控,也因为失控而有了幸福的错觉。

    等回过神,我的手被握住了,初九坐到了我身旁,担心地看我,我想现在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心跳更加剧了,因为他坐得太近,大腿贴到了我的手上。

    他没发现,又解释说:“别听那些娱乐新闻乱报道,那都是假的。”

    “没、没有,我只是有点不舒服,可能是恐高。”

    我随便杜撰了个理由让自己逃避尴尬,没想到初九真信了,伸手揽住我的肩膀,让我靠向他,手掌在我的肩头轻轻拍打。

    “别怕,有我在,再高也不会有事的。”

    呼吸有些困难,梦境跟现实交叉在一起,靠在初九身上,我想起了很久以前的摩天轮,晚霞照在他脸上,温和沉静的容颜一如昨日般的清晰。

    也许,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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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九 ̄へ ̄||

    继续看不懂,周围也没一个人懂,连马洋芋都不懂,我好想直接拿去问素素……

    糟糕,会不会是素素发现我偷看他的日记,所以改了语言?

    希望下次不要再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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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片树叶(一些关键地方是狼语)

    素问

    游乐园之后很久,我再没跟初九单独相处过,高中快毕业了,我为了考上离家近的大学(这是初九的意思,在这方面主人一向对我持放养态度),一直埋头攻读学业,初九忙着打理酒吧,加上他不喜欢我去他那里,所以虽然我们住对门,但实际上见面的机会不多,每天大多是用电话聊天的。

    我对学业没有太大的追求,不过考虑到今后可以帮到主人,所以选了经济管理专业,顺便选修服装设计.

    为此初九表现得不太高兴,他认为我应该选调酒的课程,可惜那家大学没有这方面的专业,要想学只能去外地的学校,但初九又不希望我走得太远,所以从选大学到考试入学甚至后来的课程选修都是初九一个人决定的。

    (也许更该说是他一个人在烦恼。)

    靠着初九帮我配的特殊眼镜,外加我属于动物的灵敏直觉,眼盲(?)并没对我的修学造成太大障碍,甚至大部分同学不知道我眼睛有问题,入学后不久我就认识了不少新朋友,还通过朋友的介绍在附近一家中华料理店打工赚零花钱。

    这件事是背着初九做的,虽说我的饲主是马先生,但大部分时候都给我一种感觉初九才是真正的主人,就像晚上打工这种事,马先生绝对不会说什么,而初九绝对会大肆反对,幸好那阵子他很忙,也可能根本没想到我会瞒他,所以一整个学期我在料理店打工的事都没有穿帮。

    其实我这样做是有原因的,每年生日初九都会送我礼物,所以在成年后,我想在他生日那天回送他一份,用自己打工赚来的钱,选一样他最喜欢的东西。

    但单凭打工的钱,我能买的东西不多,这件事让我头痛了很久,最后选了条银灰色的羊毛围巾,我知道他喜欢毛茸茸的东西,又在围巾边上加了个从银饰店里买的坠子,包装好后在他生日那晚去他的酒吧准备送给他。

    那晚的酒吧很热闹,我进去时里面正处于狂欢状态中,许多地方贴了庆祝生日的贺词,酒吧里的客人们也在帮初九庆祝,他被几个女孩围在当中,对那些人的贴面吻也来者不拒,虽然知道那只是一种礼节,但我还是觉得不舒服,再看到摆在桌上的各种华丽的包装盒,我放在背包里的那件礼物怎么都拿不出来了。

    那么寒酸的东西,一定会被笑的,一定会的!

    初九很快发现了我,推开围着他的那些朋友,走过来拉住我的手,旁边传来口哨声,有人问:“初九,这是新交的小情人吗?很正啊!”

    轻佻的询问,奇怪的是我居然不反感,反而有些跃跃欲试的期待,但初九很不高兴,揽住我的肩膀大声说:“当然不是,这是我儿子!”

    我很惊讶地抬头看他,他的表情很认真,认真得让我觉得他从来没把我当成一个成年人来看,在他眼里,我只是个小孩或是他喜欢的那种毛茸茸的小宠物。

    之后初九又被朋友们拉去玩一些奇怪的游戏,发现自己跟这里的气氛格格不入,我选择了离开,那晚的纽约下很大的雪,主人不在家,我也不想回家,一个人踩在雪地里慢慢往前走,直到走得身都快冻僵了,我才想起那份礼物我没有送出去。

    那晚我是在一家小酒吧里度过的,跟不认识的人聊天,他们赞我长得好看,还请我喝酒,我从来没喝过那么烈的酒,没多久就醉了,心情有些烦躁,但同时又很亢奋,有人凑过来想亲我,被我踢开了——虽然我看起来很瘦弱,但别忘了我的本性是狼。

    那个人很生气地吼起来,跟朋友一起将我压到地上,我大脑里一片混乱,正想着该怎样反击时,那人发出惨叫,接着他的同伴也飞了出去,周围传来骨骼碎裂的响声,我嗅嗅鼻子,闻到了熟悉的气味。

    是初九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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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九(⊙_⊙)

    我又想甩自己巴掌了,原来素素是来送我礼物的,早知如此,我一定不会任那些狐朋狗友在那里起哄,什么叫拿不出手?素素想太多了,只要是他送的,就算是一根狼毛,我都会很开心的!

    &nbsps:很多部分看不懂,不知道素素写了什么,希望不是在骂我太粗暴,其实我的脾气已经好很多了,都没把骗素素的那几个人做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