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屋 > 穿越小说 > 一路走来一路读 > 面对生命和信仰的两难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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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2月21日,美联社消息: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医院为七个月大的男婴,成功地做了肝脏移植手术,在他母亲身上取下一片肝脏组织,移植到这个肝脏坏死的孩子身上。这一手术的特殊之处是,这是一次不输血的手术,是世界上第一例不输血肝脏移植手术。手术的成功立即引起了法律界和宗教界的欢呼,因为这个孩子来自于信仰一种独特宗教——耶和华见证会的家庭。美国法律界和医学界为此已经困扰好几年了。

    故事应该从1994年8月28日夜晚说起。在康涅狄格州的斯坦福医院里,奈莉·维加生下了她的头胎孩子。产后,残留在产妇子宫内的一片胎盘组织引发了大出血。医生判断,如果不输血产妇将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奈莉和她的丈夫却都拒绝输血,因为他们的宗教认为信徒不能输血。

    产妇在继续出血,生存的机会在一点点地离开。医生必须马上做出决定,拖延就可能丧失一条人命。医生却仍在犹豫。医生想的是,奈莉和她的丈夫不是不知道后果,他们是明白自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后做出拒绝输血的决定的,这个决定出于他们的宗教信仰。作为一个医生,治病救人,但是不能违背病人出于信仰而做出的决定。可是如果再不下令输血,就要眼睁睁地看着病人在自己面前死去。

    护士们无声地注视着医生,等待决定,输血还是不输血。气氛紧张到了极点。医生脑子里响起当年从医学院毕业的时候,每个即将成为医生的人按照几千年传统发出的誓言,即“希波克拉底誓言”:“作为一个医生,要尽其所能为患者谋利益。”此刻,什么是奈莉·维加的最高利益,是她的生命还是她的宗教?什么决定更符合病人的真正利益?是病人家庭的信仰还是医生的判断?

    时间分分秒秒地在过去,面对这样的难题,医生却难以做主。他做了此时此刻世界上只有美国医生才会做的事情:冲向斯坦福高级法院,要求法官发出输血的命令。这时候是深夜两点钟。

    产妇奈莉·维加所信仰的“耶和华见证会”,是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才创立的一个基督教的小教派,一开始叫守望会,起源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1931年改称耶和华见证会。它的创始人查尔斯·罗塞尔在二十来岁的时候想到,既然上帝怜悯世人,可是基督教义里又说有永恒的地狱,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于是他放弃长老会和卫理公会的教义,自创了这个强调启示的教派。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这个教派已经遍布世界,大约有二百多万信徒,其中四分之一在美国。我们住在偏僻的美国南方乡下,周围居民大多是保守的农人,却也有一个朴素的耶和华见证会;/a教堂。耶和华见证会以卖力上门传教出名,我们家也来过很多次,通常是衣着整洁的女士、西装革履的男士,黑白皆有,彬彬有礼地表示愿意提供精神上的帮助。我们的邻居杰米老头是老派的浸信会信徒,那是南方农村的主流教派。他一提起耶和华见证会就啧有烦言。

    耶和华见证会的教义,有些东西很特殊。他们相信耶和华是真神,反而认为主流基督教的三位一体主义是异教的偶像崇拜。他们反对偶像崇拜。这就引出了耶和华见证会在美国司法史上名气很大的几个事件。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耶和华见证会家庭的孩子,在学校里升国旗的时候拒绝向国旗敬礼,认为向国旗敬礼是偶像崇拜。学校欲给予停学的惩罚,他们却坚持自己的信仰。这一冲突闹上法庭,官司一路打到最高法院。联邦最高法院为这样的案子数度反复,几次做出裁决。最终的裁定是:耶和华见证会信徒的宗教信仰必须得到尊重,强迫他们的孩子向国旗敬礼是违宪的。

    耶和华见证会看上去有点怪异孤僻,同政府和其他教派的关系都不很友好。他们坚决不和政府有任何瓜葛,认为世俗政治和政党活动都是魔鬼撒旦的诱惑;sa藏书网;/sa。对于信徒的行为,他们有很高的道德标准,穿着严肃,举止有礼。他们反对离婚,认为那无异于淫乱。他们的教义里还有一条,就是根据《圣经》认定,输血是教规所不能允许的。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耶和华见证会的信徒绝不会同意接受输血,无论是血还是血制品,一滴都不行。美国所有的医生都知道这一点。在美国司法史上,他们为争取自己信仰的权利,曾经表现出过令人刮目的勇气,他们所赢得的几个案子,是美国最高法院的里程碑判例,进入了美国学校的教科书,妇孺皆知。现在在美国,谁都知道,不管是不是认同他们的教义,不管是不是讨厌他们,他们的宗教信仰必须得到尊重。

    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宗教都对生命和死亡做出自己的解释。耶和华见证会的解释也很独特。他们相信有“世界末日”。对于他们来说,死亡只不过是一次超脱,信徒可以再生。他们相信只有合格的信徒才能躲过末日之灾,得到拯救,最后生活在永恒的地上乐园里。所以,死亡并不可怕,做一个合格的信徒却是最要紧的。

    美国医院在病人入院时都要认真了解病人的宗教信仰。我在地里割草的时候出了个小事故,到医院接受手术之前,护士就一本正经地问我,有没有什么宗教倾向?一开始我还真愣了病人的宗教信仰将得到高度的尊重,但是他们在手术前向法院申请了一项命令,允许在手术过程中必要时为病人输血。法官应医院要求发出了这一命令。

    2000年10月,美国佛罗里达州,一个二十三岁的耶和华见证会信徒跌倒受伤,在送往医院时明确表示不接受输血。三天后他进入昏迷状态。为了挽救他的生命必须输血。他的父亲,一位天主教徒,向法院申请允许医生输血的命令。他知道输血违背他儿子的信仰,但是面临生死问题,他说:“我只希望我的儿子活着,快快乐乐,即使以后他得知真相后不愿见我,不再和我说话。”法官应这位父亲的要求,发出了允许输血的命令。

    也有法院做出和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相同的裁决。在日本东京,一位耶和华见证会的女病人,控告医院在手术过程中违背她的宗教信仰给她输了血。日本最高法院维持了东京高级法院的裁决,命令医生为侵犯病人的宗教信仰而赔偿五十五万日元。

    在莫斯科,1998年9月,根据禁止煽动仇恨行为的教派的法律,莫斯科市检察官起诉耶和华见证会,指控这一团体毁坏家庭、制造仇恨、危害生命。法庭审理进行了半年后,命令一个专家组审查耶和华见证会的出版物,以便判定检察官的指控到底有没有证据。经过两年的审查,法庭宣布检察官的指控站不住脚,命令检察官偿付五名专家两年工作的费用。耶和华见证会在俄国成为合法的宗教团体。

    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信仰也是宝贵的,人的信仰和人的自然生存状态浑然一体。没有信仰的生命是可怜的生命。失去对自己信仰的支配,就像失去对自己生命的支配一样,正如我们所熟悉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而在面对生命和信仰的两难处境时,个人怎样选择,社会怎样选择,这恐怕是一个永远的难题。为了人们心灵的安宁和社会的秩序,人们希望尽可能避免这种两难处境,更不要制造这种处境。对于耶和华见证会信徒拒绝输血的信念,避免这一两难处境的一个办法就是发明不输血的外科医疗技术。这就是本文开头提到的新闻引起人们注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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