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屋 > 玄幻小说 > 剑仙游记 > 第二十四章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却万万不能,天华总算体会到了“一文难倒英雄汉”的真正意义了,他不须要吃太多东西,饿上十天半个月照样生龙活虎,但空着肚子的感觉绝对不好受。不能说他没钱,可是口袋里的人民币在这个世界是不能流通的?

    半天前天华跟踪着那些被解救的精灵少女后面进了城,没想到进了城就不能出,偷偷出城不是难事,城外很快就来了一支敌军,这一带大大小小的的飞禽走兽都跑了个精光,想到远点的地方打些野味又怕自己不在时城池被攻破那位还不知道叫什么的精灵少女死于非命,只好空着肚子在城里乱转了。

    想来想去还是找个工作的好(这点倒比秦琳强,不会想到打劫金库),可是在城里转了几十圈却没找到一个缺人的工作“妈的,这是什么鬼地方,像样的工作都没一个”

    听到天华的抱怨,一位路过的老兽人停了下来,细细打量着天华“小伙子,这里要打仗了,有钱人都跑了个精光,哪有人会雇人啊,如果真的想找工作的话就去参军吧!现在场里正缺人呢,连扫厕所的都拿刀了,只是看的身材实在不适合当兵”

    天华的身材怎么看都像是一个文弱书生,在老兽人看来让他上阵冲锋和送死差不多。

    “当兵?好啊,到哪里参军?哪个地方报名”

    “中心广场,就在市中心”

    “谢了,再见”

    望着远去的身影,老兽人叹了口气“我怎么叫他去当兵呢,这不是叫他去死吗?唉,回去多烧点香保他平安吧”

    叹气不仅是兽人,就连远在中心广场负责报名的矮人军官也跟着叹气“唉!这是什么世道,连这样瘦弱的也要上阵”

    不过叹气归叹气,人家是自愿报名的,总不能拒之门外吧。

    吃过军营的第一餐,解决了民生大计,穿上淡绿色的盔甲,天华成为了索亚王国的一名小兵,一名普通得不得了的长枪兵。

    分配士兵时曾有个军官问天华“比较喜欢用哪种兵器”

    “随便,哪种都行”

    要是别人说这种话会让人认为是一个不自量力的小子,但这话从一个文弱少年口中说出就不同了,在场所有人都以为天华根本没有本领上了战场也只能凑数,仅仅只是凭着一腔“爱国热血”跑来参军,拿什么手兵器都一样。

    在负责分配兵源的军官看来,弓箭、骑兵部队他无法胜任,重步兵的盔甲又怕他穿不上,最后只好分到长枪部队,这只部队伤亡率虽然也很高,但却是大众化的选择。

    (天华除了剑法外,就数长兵器和徒手攻击最好了)

    “第七长枪军第三分队第六小队集合!”

    随着一个满身肌肉的矮人军官高分贝的吼叫,五十名枪兵齐刷刷的站好,对于这批士兵的表现,矮个军官非常满意,做为临时应征来的新兵,能有这样的反应速度算是不错了,不过当他看到排在队伍最前面的天华时顿时惊讶异常,一眼就可以看出,天华受过一定程度的军事训练,但是那种姿势动作是哪一国的训练方法他却看不出来,最让他感兴趣的是谁那么有兴趣对这位弱不经风的少年进行军事训练,不是吃饱没事做就是兵源缺到不能再缺才会召收这种弱兵。他不知道天华所读的初中高中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每天都有一定的时间进行军训。

    “我叫亚留斯,是们的长官,我很想认识们,但是现在没有时间了,右转!目标东城墙,出发!”

    谁都知道亚留斯所说的“没时间”是什么意思,因为就在他们集合之前,报警的号角声就已经响遍城,这批刚刚穿上盔甲,但却没有经过任何训练的士兵就被派上了战场。

    “哇!这就是战争好,对面那些步兵阵好壮观啊”

    “喂喂,小子,有没病啊,那是敌人,怎么能这样形容敌人”

    “这是事实啊,的确很壮观啊”

    也许是受不了天华的“实话实说”一位男性精灵弓手骂道“这个锈斗给我闭嘴,我们要安静”

    “哇!精灵椰!”

    亚留斯狠狠敲了天华一个爆栗“精灵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安静”

    索亚王国是由精灵、矮人、兽人等非人类的智慧生物组成的国家,虽然领导层没有人类,但国内还是有大量人类居住,精灵也是随处可见的,没有谁会像天华那么大呼小叫其实也不是天华从没见过精灵,只是对精灵很有好感,没想到自己身边就有一个精灵。

    随着敌军旗帜上的红色天使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一声高喊传入众人耳膜“弓箭手,放箭”

    漫天的箭雨落在城下的步兵阵中,也就在这时,敌方军官一声令下,步兵们迅速散开,高喊着口号背着扛着推着各种攻城器械以最快的速度冲向城墙,敌方的弓箭手也没闲着,城上的守军也不断有人中箭倒下,虽然敌方的弓箭手水平及不上精灵弓手,但多少还是有杀伤力的。

    很快的城下的弓箭手也开始还击,城上守军也开始出现伤亡,但和城下相比,伤亡相当小。

    在这非生即死的战场上,大家都拼了命想要消灭对手,天华手一伸一缩,一支射向他咽喉的箭被原封不动的送了回去,敌方弓手被自己射出的箭穿透心脏。接着又是一个不长眼的弓手瞄准了天华……

    一名神圣天国士兵刚刚爬上城头就被乱刀分尸,接着又是一个士兵爬上来被分尸……

    支梯被架在天华身连,接着一个脑袋从城墙外伸了进来。

    “这位大哥,有门不走为什么要爬墙呢?您还是从门口进来吧!记得要敲门”

    还没等那位敌兵反应过来,天华的手轻轻摸了摸云梯,真气直接的冲击云梯,转眼间就化做灰尘,只可怜那几名刚爬到一半的士兵,从高处掉下死成一堆。

    面对城下的“尸体叠罗汉”,行凶者面带微笑若无其事的说道“们的死不是我的错,谁叫们不走正门呢!只能怪们自己了”

    又有云梯架在了天华身边,刚才的那一幕继续上演云梯再次化为飞尘,又有数名士兵被天华“超渡”了,其他士兵可不像天华那么强,城墙上己经开始了兵刃战,有数处防区己经落入敌手,虽然面积不是很大,但这次战斗只是对方的试探性进攻,索亚军中大多都是临时招来的新兵,人数又不多,吃亏是当然的。城外的喊杀声又起,看来天国军已经发现这座城其实不堪一击,己经由试探性进攻改成了总攻。

    看着越来越多的敌人爬上城墙,天华脚尖一勾,躺在地上的长枪一跃而起,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孤线,稳稳落入天华手中,天华慢慢扶摸着木制的枪柄。

    想要装得弱不经风,又要有效的杀伤敌人,这对天华来说一点也不难,胡乱挥舞着长枪冲进敌群,天华舞枪时那笨拙的样子只要看一眼谁都会认为他是个不会武的人。几名天国兵见到这只“菜鸟”上阵立该围了上去,这种软角色好杀,多杀一个人军功就多上一笔,但可惜眼前这只菜鸟却是高手装出来的,被杀的只能是他们,胡乱舞动的长枪中隐隐有一股吸力,让他们后退不得,身不由己的加速向前冲,更要命的是那杂乱无章的枪法不知怎么的让他们见了就想睡,睡意越来越浓,眼皮越来越沉,突然一阵剧疼让这些士兵进入永恒的长眠。

    “那小子运气真好,一上阵就杀掉了好几个兵”

    “他的运气到此为止吧!又有几个兵要去砍他了”

    “我们去帮他吧!”

    “开玩笑,自己都顾不过来还想去帮他?”(顾不过来还有空谈天?)

    那几名冲向天华的敌兵暗暗叫苦,刚开始他们的确是冲向天华,但现在根本就是被吸过去的,想后退都不行。

    事到如今只有硬着头皮往枪尖上撞了,可是突然间出现的倦意却让他们还没冲到长枪范围内就打起了呼噜,那把长枪并没有因为他们睡着了就放过他们。

    一个武者的力量再怎么强也是有限的,这种杀法对天国军攻城造不成太大影响,很快,这段城墙上大部份已经被天国军占领,只有几个小兵在天华的帮助下死守着一小段城墙。

    “看来得改变方法了,用那种方法应该可以的”

    尽管在这个世界呆的时间不长但天华却发现这个世界的魔法只有除火风地水四系魔法外的神圣、光、暗、冥共八系魔法,状态魔法只有石化,而且是归在地系魔法里。

    “这个样子,用哪种好呢?对了,用剧毒吧!”

    要使一个人中毒,不一定要用毒药,用魔法也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一个大范围的剧毒魔法覆盖了城墙下的无数敌兵,城头上两军正在混战天华不敢把魔法用在那,误伤了自己人可不好。不要问为什么天华会用这个魔法,他在许多以发展魔法为主的世界里乱逛,没学会点魔法才真是怪事。不过会用那么大范围的剧毒魔法恐怕就算是教天华魔法的那位大师也望尘莫及。

    虽于体质强弱和范围过大的关系,在魔法范围内的敌兵有七成中了大奖,许多在人云梯上捂着肚子摔下来,中了毒还没死的人躺在地上呻呤,没中毒的继续向上爬,虽然这个魔法使许多神圣天国士兵丧命,但城头上的交战依然激烈,仅仅只是天国军的后继部队受到了打击。

    也许是看到许多士兵突然间无故倒下,远处的天国军军号带来了让索亚军兴奋的消息——收兵,这场攻城战原本只是试探性的,后来看见城防力量不强才转变为总攻,到了最后却让双方都伤亡惨重。

    这场战斗索亚方面五万守军虽然还有三万五千人,但真正能战斗的只有两万多一点。神圣天国就更惨了,七万部队剩下的人数和索亚军的人数差不多,大多数人是因为中毒来不及救治,毒发身亡,就算被救活了的士兵身体也极度虚弱,无法做战。剩下还有战斗力的仅有一万六千人。尽管现在索亚军在人数上占了优势但军中大多数是新兵,这些兵已经见了血,有了一点的战斗经验,但战斗力和

    天国军比起来还是天差地别,谁让索亚的新兵根本没时间受训练呢,做战斗力和一般的强盗差不多,仅仅只是纪律强了一丁点。

    在这场索亚新兵对抗神圣天国先头部队的战斗后,双方都在等,索亚士兵们在等援军,天国士兵们在等主力。

    谁都没有轻举妄动,对索亚军来说,离开了城墙的保护就是死,对天国军来说,强攻此城就等于自杀,双方都在僵持着“第七长枪军第三分队第六小队秦天华,城守大人有请”

    “我?”

    跟着那名传令兵,秦天华踏进了海特斯城的中心城堡,虽然中心城堡看上去并不怎么样,但做为该城的指挥中心这里无疑是最合适的。在这里站岗的卫兵不是虎背熊腰的兽人就是占据高处持弓警戒的大精灵,不过和外面守城的精灵兽人不同,这里的兽人身上穿的都是闪闪发光的精钢甲胄,而大精灵身上穿的都一般士兵很难装配得上的金丝软甲。

    “城守大人就在里面,请进”

    “知道了”

    天华对城守没好感不太好:城里明明有精锐部队,却要新兵去送死,精锐留在身边当保镖,肯定是个贪生怕死之辈,不过拿了人家的军饷也不好多说什么。

    “报告长官,第七长枪军第三分队第六小队士兵秦天华前来报道”

    这间屋子里能看到的除了天华外只有一个老年精灵,看上去有九百多岁了吧,不过天华还感觉到有人躲藏在某个角落,以为是城守的保镖也没在意“坐吧,昨天的表现很好,只让当小兵实在太为难了”

    “昨天?昨天有人注意到我?”

    老年精灵笑了笑“当然了,那副德性被督战队看得一清二楚,”

    “呛”

    “还有啊,打仗的时候要认真,看本事不错但是却过份自信,居然在城楼上吃零食,简直就是视部队纪律于无物,不过看在退敌有功的份上就不和计较那些了,我现在只想问,即然有那么强的魔法为什么不一开始就用,害我们伤亡那么多士兵”

    “城守大人……不吃暴米花我怎么有力气用那个魔法啊!”

    “…………算了,说正事吧,从现在开始,不再是士兵了,刚好长枪队大队长光荣了,我现在就提升为长枪大队大队长”

    “我是军官了?就这么管简单”

    “当然了,不然还想城为狂欢三天吗?”

    纳加克帝国最著名的要赛非赤血关莫属,自神圣天国与纳加克暴发第一场战争以来,赤血关前前后扣共经历了数千次战火洗礼,从来都没有被正面攻破过,因为这坐要塞是不可能被强行攻破的。

    赤血关的城墙并不是人造的,它本身就是一块巨大的条形花岗岩,人们只是将这块花岗岩敲打成城墙、城楼、剁口和楼梯,它那两百多米的高度加上坚硬厚实的岩体使得常用攻城器械无法发挥任何作用,更要命的是纳加克的有位皇帝一时心血来潮,竟下令将面向神圣天国一面的城墙用十余年时间打磨平整,面对像镜子一样光滑的要塞,很长时间都让敌军望“镜”却步,想要挖地道进城也不可能,这里的地底都是岩石,挖掘工具就算挖缺了口也只能挖下芝麻大下的一块小石头。

    不过现在纳加克守军要面对的是已经想过对付这种要塞方法的敌人,神圣天国聚集了近千名正式土系魔法师和百余名土系大魔法师,用尽魔力将这坐两百余米高的天然城墙一点点沉入地下,几天下来让纳加克守军引以为傲的超级城墙仅剩三十六米,而且还在下降,守军却抽不出兵力去偷袭敌方魔法部队,城门都在地底呢,要出去只能用绳子爬下去,去的人少了完不成任务,去的人多了也不行,容易被发现,大部份人都退不回在,在城下被杀得一干二净。这些天来神圣天国的常规兵种也没闲着,从城墙下降到百米以下时就对赤血关发动了数次攻击,尽管都只是试探性的,但守军的士气却一天比一天差,谁都知道,再过些日子,城墙没了,赤血关也就不存在了,二十万守军拿什么却对抗六十万敌人。但对于赤血关的城守阿林克来说最头疼的不止这一样,在这节骨眼上以吃喝玩乐著称的斯达克却在这节骨眼上到了赤血关,名义上是督战、激励士气,但谁知道道他的真正目的呢?

    “阿林男爵,赤血关可是我纳加克北部防线的咽喉啊,要是失守了北部的其他要塞城池也都守不了多久,可是现在看起来情况不太乐观啊。现在看这样子最多只能再守半个月吧!”

    “臣一定死守赤血关,人在关在,关亡人亡”

    斯达克拍了拍阿林克的肩膀“话不能这么说,地盘丢了可以夺回来,猛将死了可是我国的一大损失啊”

    “殿下……”

    “是不是觉得我说这些话很意外?我已经知道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什么了,不就是些魔法师嘛,让手下给我准行三天的干粮,再给我一套夜行装”

    阿林克惊出了一声冷汗:要这些东西莫非……

    “殿下,是想要……”

    说到一半的话被斯达克打断“帮我装备好,今天晚上就要”

    “殿下,请三思啊”

    斯达克笑了笑“阿林男爵,请不要阻止我为国献力”

    “殿下,这样去是送死啊”

    斯达克笑了笑,转身将指挥室的青石墙打穿了一个洞“谁说我去死啊!”

    男爵惊异斯达克的武力,没想到平时被人称为废物的斯达克竟深藏不露,这才无话这可说。

    虽然斯达克服食了无数可以在短时间内增长内力的珍禽异兽,但内力增长得再快也不可能在短短半年多的时间里成长为一名可以正面挑战百军精兵并将其歼的绝代武者。

    以他现在的实力别说刺杀某些敌军重要人物,就是在两军对阵时袭取对方主将首级也不太困难。这次行动对虽然看上去凶险无比,但斯达克认为自己虽然能力不够对战经验不足,凭着那神奇的轻功身法,完可以在万军之中安然离去。近千名魔法师目标大、数量多,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杀完的,多带点干粮以备不时之需。

    神圣天国也有派些军士严密监视着城里的动静,一有人出来就马上通知大营,这天晚上天气格外的好,银色的月光将地面上的花花草草照得格外清晰,也就在这个晚上,城墙上垂下了一根绳子,看样子有人要在这最不合适的时候做最不合适的事“喂喂,有个人下来了”

    一名天国士兵推了推身边的正在呼呼大睡的同伴,刚刚睡醒的士兵睁着还迷迷糊糊的眼睛看了一会儿“有没有搞错,才下来一个人啊,别理他,要是有十个以上的人下来再叫我”

    说罢那名士兵又和周公聊天去了一路上无阻碍摸进了天国军兵营的斯达克第一件事就是找厨房,不是因为他肚子饿了,而是要办一些缺德的事,一般士兵的伙食平时都是十几人一起解决伙食,只有当后勤部有空时才不用自己处理伙食问题。当然,那些魔法师除外,他们可是受到了军中最好的待遇,天天大鱼大肉好酒好菜要找到他们的伙食点一般不成问题。

    几颗小石子飞来,后勤兵们立刻僵立不动,斯达克用小石子打中了后勤兵们的穴道,使他们在昏睡的同时又僵立不动,接下来就办正事了。

    黑影迅速的在百余口大锅间移动,速度快得只能让人看到一阵模糊的影子,在所有的锅前黑影都会短暂停留一下,将一个小瓶的一丁点粉末倒在沸腾的锅里,就连正在烧烤肉串、放在马车上装着酒的酒坛子都一一照顾了。当黑影离去的时候又是几颗小石子打在那些被定格的士兵身上,这一切都在瞬间完成,以致于没有人感觉到有什么不对一切像平时那样忙碌。

    斯达克在完成投毒后并没有离去,不知从哪搞来了一套天国军军服穿在身上,有模有样的提着剑四处“巡逻”,暗中记下了军营中的明岗暗哨。

    第二天太阳才刚刚露个脸,嘹亮的军号就响遍了军营的每个角落,斯达克迅速从地上爬了起来,却听到兵头一声怒喝“起来做什么,去送死啊,睡觉”

    原来天国军再次对赤血关发动了进攻,斯达克却被当城了守夜部队中的一员,不用参加战斗,只要休息就行。斯达克虽然明知赤血关不可能轻易沦陷,但心里依然不放心。可是不放心又有什么用呢,为了不暴露身份还是好好休息,说不定晚上还有事做呢。

    从赤血关传来的喊杀声、兵刃撞击声、呻呤声,对于平常人来说只能模模糊糊的听到远处的喧闹,但对于修炼过真气,五感都比常人更加敏感的斯达克来说,这些声音就犹如在耳边响起一般,闭着无论如何都睡不着。但是现在不是晚上,随便做一点小动作就有可能被人发现,要想出去,用强的不行,只有用骗了。

    “大人,您就放小的出去看看吧,俺哥哥还在外边和人拼命呢,俺哥可是好人啊小时候……您就放我出去看看吧,呜呜呜”

    听着斯达克声泪俱下的“演讲”,人心都是肉长的,那名军官不由得心一软,闭着眼睛手一挥“去吧,早点回来,别让人发现”

    早点回来?斯达克可没那个打算,他知道魔法师们进食是很有规律的,一日四餐,每次就餐时间十分钟,每餐只吃三菜一汤,绝不多吃,紧守时间。在他躺着休息的时候第一餐的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半小时了,再过半小时毒就要发作了,在这个时候刺杀敌军主帅是再好不过了。

    帅营不难找,要是帅营难找的话军营岂不成了迷宫了,那些传令兵又怎么去复命呢“站住”

    帅营前的两名持戟卫士将手中巨戟一横,挡住了欲入帅营的斯达克“我有重要军情要上报”

    再看斯达克,身上的军服不知什么时候又换成了侦察兵所穿的衣服了,从帅营内传出难听的声音,就像宫里的太监说话一样“小小的侦察兵也敢来这里,怎么不叫的长官来”

    “报告,长官已经为国捐躯了”

    话刚说完,没等帅营里再有动静,两名持戟卫士

    同时将手中巨戟刺向斯达克,帅营里也传出命令“把这个间谍命下,要活的”

    斯达克暗暗叫苦:我哪里露出马脚了他不知道,侦察兵的头头十分钟前才出去,不是去做什么任务,而是去休息。

    不过即使露出马脚两名卫士又怎么能伤得了他呢,斯达克身形一动,两名卫士什么都没有看清,稀里糊涂的死了。

    帅营中那难听的声音再次响起“看不出,还是个高手,杀人不留痕迹,连血和伤痕都没有,就让我来会会吧”

    一道身影从帅营中飘出,落在斯达克面前,来者是一名穿着身甲的人,身只有两只眼睛露在外面,无法判断他的年龄,但从盔甲的样式来看应该是副帅,不过眼前这人竟然能穿着这身盔甲跳出帅营,应该绝不是泛泛之辈。可惜的是斯达克不知道副帅叫什么名字。

    自从武功学成以来就从来没真正遇上高手的斯达克这下可兴奋了,以前和莫伦那群剑圣比武,他们都有留手,不敢放手进攻,这让自己很不爽,现在好了,眼前的家伙绝不会留手的。

    一柄细剑出现在斯达克手中,这已经不再是以前那把仕女剑了,这可是斯达克从皇家兵器库中精心挑选的一把适合他的剑,据说是一个迷一样的种族打造,外面虽不惊人,但却有着可怕的力量,只是目前还没有人会用这种力量,今天这把剑将饮下沉封数千年后的第一口鲜血。

    “想死吗?怎么用这种烂剑对付”

    见斯达克抽出了一把细得不能再细的细剑,一把看上去根本砍不开铁甲的细剑,副帅觉得有点奇怪,眼前的这个家伙脑子是不是坏了?这种小娃娃都懂的常识没理由不懂啊,不对,一定是那把剑有古怪,还是小心点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