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屋 > 玄幻小说 > 剑仙游记 > 第四十一章
    呼!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天冥在空中划过一道细细的光,如同水平飞行的流星一般,当我要离开车队,让他们自己把书送到目的地时,骑士长首先反对,他的理由很简单,担心我的实力不足自保,可是当我把他们喝完的空酒壶镶在骑士的精铁头盔上当装饰后,马上目瞪口呆,我想他们是答应了吧,必竟我只是用手指轻轻一按就完成了镶嵌工作,相信我的手艺能够让他们满意。

    灵觉扫描过万里之外的中疆,那里的建设已经初步完成,居民区和商业区已经完工,皇城城墙已经完建好,内城城墙也建了一半,最外层的外城墙地基也已经挖好,照这个规模……中疆的第一座城市比民国年间的南京城只大不小,必竟作为城市中心的仙殿占了极大的地方,一切防御设施也是以仙殿为中心,皇宫倒成了次要品。

    通过灵觉,我看见一些穿着黑铁盔甲的士兵在街道上行走,这些外国“无偿援助”的东西穿在他们身上倒还挺有样子的,平时到处可见的仙殿人员倒没看见几个,建筑工人也相对少了一些,不过在建筑工地,却有一些仙术师在来回走动,只见他们手中的玉简一挥一动,一座箭塔、岗楼就拔地而起,手印一捏,巨石纷飞,一段城墙就出现在早已经城墙地基上,怪不得我说怎么建得那么快呢,原来有仙术师用土术帮忙啊,对了,以后我要在“仙典”上补上一条,“一切的法术,要最先满足军事和生产的发展”,这样就会像科学技术一样,良性发展,而且也不太可能污染环境。

    总之,中疆发展得还算不错,我收回灵觉,看着天上的星空和地平线上渐渐升起的太阳(由于时差,中疆是早晨,而我所处的地方还是凌晨),我该去哪呢?去找疾光?算了,我突然对教徒弟不感兴趣了,反正他已经知道了基本修炼法,让诗风情带带他也好,隔上三五年我再去找他(视教徒如儿戏,最最最不负责任的教师)。

    对了,不知道海那边的几个岛国怎么样,上次侵略中疆不成,反而让数万士卒喂了鱼,不知道那些国家还有没有入侵打算。

    万里的路程转眼即过,沿途的人们只看见一道流星划过早晨的天空,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还是穿着那身硬皮甲,再扣上面具,嘿嘿,冒险者秦琳登岛一游,要不要在海滩边的巨上写上“剑仙女秦琳于大陆历XX年XX月XX日到此一游呢?”,还是不要了吧,要是让人知道,会说我破坏风景的。

    不过,当我看清海边那些巨石上写满了各种“亡灵圣魔导轩辕月耀到此一游”“钦封女贼赵歆到此盗宝”(呃,也是一个仙女来着)“踏歌公子方拓行乞至此”,我也忍不住了,那么多名人都写了,也不差我一个,于是,气聚指尖,以指代笔,指风激荡,“刷刷”几下,海边巨石上多了一行字:“剑仙女秦琳游历异界到此,特留笔墨留念”,看看边上那些用颜料写上的字,再看看我这用指风“雕刻”上的字,哇!好有成就感!这么多主角,就数我的功力最深厚。

    “小姐,没想到也有这种乱涂乱写的嗜好。”

    这不是嗜好,这是即兴之作,是仙人遗迹,是要让人上香拜的,懂吗?

    看那样子就知道肯定不懂。

    海滩上的人不多,但也不少,大多数人都在欣赏风景,怎么会有注意我,再说我带着面具呢,应该不会吸引人吧。回过头,只见一个法师和一个剑士正站在我背后。

    那剑士看着我刻上的字,若有所思:

    “皮尔,我们也留点墨宝让后人敬仰”

    “好!”

    那位魔法师拉了拉盖在眼前的尖帽,一双眼睛左看右看,目光最后停留在另一块空白的巨石上。

    “ΣΦΛШыжёе”

    一阵让人发毛的咒语从他口中吐出,和我以前听过的任何一个魔法师、神官的咒语都不同,红色的光芒划过巨石,轰一的声,烟尘过后,整个巨石表面被刮去一大片,上面竟然留下了字,呃,他留字的方式真是与从不同啊,我留在巨石上的字在雕刻中算是“阴文”,而他的字则是“阳文”,魔法轰去了文字边上的石料,只留下几个凸起的大字:

    英俊萧洒玉面圣魔导——皮尔与猥锁跟班剑士米奇到此一游。

    现在,光是看名字就知道这两个家伙叫什么名字了。

    看着那些个字,名叫米奇的剑士脸色渐渐变了,恶狠狠的转过头,皮尔早已经飞在半空中,一脸嚣张的看着地上的剑士,那表情分明在说:不会飞,能拿我怎么样。

    “居然……”

    怒火熊熊!大有暴发之势。

    刷拉一声,愤怒的剑士把皮甲脱了下来,丢给了我:

    “帮我拿一下。”

    呃,不会放沙滩上啊,这些盔甲类的东西放沙滩上又不会弄脏,算了,帮人拿一下又不会死,看了看正在跳起攻击的剑士,再看看飞在半空中一上一下的魔法师,嘿嘿,真像是一只青蛙在捉小飞虫,只是那只青蛙

    水平太臭,怎么都抓不到飞虫。

    “……太可恶了,我要出绝招了。”

    一口恶气无处发泻,剑士明显到了暴走边沿。

    危险!危险!

    呀,还有绝招没出?我可要瞪大眼睛好了,这只青蛙然到还有捕虫网、杀虫剂之类的东西?

    面具上显然没有留下观察的眼洞,但并不影响我用灵觉观察,那一瞬间,我的注意力集中到了米奇身上。

    金色的斗气从剑锋上激射而出,帖着魔法师的身体划过,魔法袍的一角被割了下来,刚才还笑嘻嘻的看着剑士表演蛙跳,现在已经是满脸苍白,看来吃惊不小。

    可怕,可怕,要是闪得慢点,那不被劈成两半了?

    恐怖,恐怖,还是别惹他的好。

    不过,我也吃惊不小,是剑圣啊!我到现在为止,除了看见斯达克身边的剑圣护卫和来刺杀斯达克的剑圣杀手外再没看到过剑圣,不过,以前那几个剑圣怎么的也到了四十岁以上,可眼前这剑士,好像未满三十吧,怎么看也就二十七八的样子。

    在剑士——应该是剑圣米奇的威逼下,可怜的魔法师皮尔只好把石壁上不利于米奇的言论改去。

    “嘿嘿嘿,这还差不多。”

    看到墙上的字,米奇满意的笑了笑,随后走到我面前,拿回了自己的皮甲。

    “为了庆祝伟大的我再次战胜邪恶的魔法师,我要自己奖励自己,去大吃一顿,小姐,也一起去吗?我请客。”

    那笑容很甜,很真诚。

    虽然他的笑容很甜,但我怎么觉得那笑容里隐藏着阴谋呢?

    “我请客哦,去吗?”

    笑容满面的剑圣重复了一遍,正等着我的回答,嗯,那就去吧,反正本仙子刀枪不入百毒不侵,我倒要看看在耍什么滑头。

    现在我才知道,这里是海岛国家米雷卡最大的海滨城市,亚莱特克,这里是可兰教支教,暗海教的势力范围,该国的守护神是一个叫玛利克的海神

    感谢那个叫玛利克的神,我居然碰上了这么大方的家伙,他们真是大方的没话说,一路飞奔,害得我连岛国特色建筑都没空瞧个仔细,轻车熟路的找了家酒楼,居说是城最大的,还选了间价格最贵的包厢……奇怪,一般来说最好的地方应该都是让那些贵族占了才对,看看那些四处停放的贵族马车,这里的确是有不少贵族来啊,照人流量来算,这家店就算不是城第一,也相去不远。

    不过,再豪华的地方,也配不上本仙子下凡亲临,现在本仙子来了,算是屈就吧。

    不过,岛国城市的影色还真是不错,可能是害怕从海面刮来的台风吧,这里的房子都是砖石结构,非常结实,轻轻敲了敲酒店的窗台,不仅结实,还有很强的韧性,似乎比起钢筋混凝土还好上不少,奇怪,这些原始的地方怎么会有这种材料,从没见过。

    这里的建筑风格也好特别,民房的墙体是砖石结构,但房顶却是木质,结构与中国南方瓦房房顶相像,但用的不是瓦片,而是被劈开的竹子,功能应该与瓦片差不多吧,只是不知道能耐多久的风吹雨打。

    回过头,天哪,就我看风景的这点功夫,桌上的菜肴都被吃得干干净净,我记得服务生才刚把菜端上来没多久啊,这些家伙,不会是饿死鬼投胎吧。

    盘儿空空,肚儿圆圆。

    剑士和法师挺着个大肚子,那架势快赶上临产的妇女了。

    好大的胃口,惊人的肚量!

    然到他们的肚子里除了胃以外什么都没有了吗?

    我非常怀疑这两人,我怀疑他们不是凡人,是星神,就是那个“天吃星”。

    但我更怀疑,真正的“天吃星”下凡看到他们,会不会学得自己不够格,让出神位。

    这个可能性可不小。

    “咳。”

    肚子滚圆滚圆的剑圣强撑起身体:

    “小姐,我肚子有点不舒服,先去一下。”

    “我也去小解一下。”

    皮尔也摸着圆滚滚的肚子向门边摸去。

    两个快被撑死的饿死鬼摇摇晃晃的消失在门外,哼,现在我总算知道了,这两个家伙请客,然后想叫我付钱,哼,这种伎俩,我见得多了。

    从窗口看下去,那两人果然已经混在人群中走出酒店,不过,本仙子怕什么,虽然钱不多,但一顿饭还是吃得起的(如果付不起或不想付,恐怕也会用御剑术走人吧)。

    “服务员!”

    听到召唤,马上就有个侍者跑了进来。

    脚步咚咚响;

    嗯,服务效率还挺高的。

    “您有什么吩咐。”

    我指了指一片狼籍的餐桌:

    “把这些收拾一下,然后,按刚才的菜式再上一桌。”

    随手一伸,手指一弹,一个金币落在待者手中,这算是小费吧。

    “小姐,这金币不够啊,这桌饮菜起码要五十个。”

    五十金币?那两个家伙可真会点菜。

    侍者的眼光不善,

    就像路边的野狗看着吕洞宾一般,

    随时都可能扑上来咬一口;

    我给小费,不想收就算了,还用那种眼光看我,真是……

    算了算了,本仙子不与一般计较。

    “那金币不是饭钱,是给的打赏钱,去吧,上菜快点。”

    说完,我把我的水晶卡丢出,看到卡上一连串的数字,侍者猛的吞了口气,天哪,

    一、二、三、四、五……八位数啊!

    就算是贵族都没那么富有,神啊,遇到款爷……哦,是款姐。

    待者动了,几乎是狂风扫落叶一般,狼籍的桌面马上干干净净,“刷刷刷”的几下,冒着热气,香喷喷的美味菜肴再次端上桌面。

    好快的动作,好可怕招式,这是什么店啊,连一个小小服务生就有这么高强的本领……

    以那种速度,直逼电影中的快镜头慢动作连续播放。

    此地真是卧虎藏龙之地,我得小心行事。

    “没的事了。”

    惊讶之余,我不会忘记小费的,

    手指一指,又是一个金币,在空中划过一道优雅的弧线落入侍者手中,待者眼中是¥¥,两枚金币啊,我在这干上两年都只有一百三十枚银币,就这么会儿功夫,就有两个金币,也就是两百银币,天哪,比我两年的工钱还多。

    一个从门口的路过的贵族无意间从过道里看到了这一切,在惊讶一个女冒险者居然出手这么大方的同时,也感到面上无光,自己是贵族啊,怎么可以让一个冒险者比下去。

    “赏的”

    那贵族也学着我的样儿,手指一弯,弹出一枚金币,可惜准头不足,金币没落入侍者手中,掉到了地上,打了个转儿,落到楼下。

    那位装酷的贵族顿时感到尴尬不己。

    哼,想学我,就那样。

    不过,没过多久,打赏(小费)的习惯在那些酷爱攀比的贵族中流传开,而后又流传到富人阶层,使得服务业收入成百倍的增加,服务员人人争着当,不在乎工资多少,工资再多,也多不过打赏钱。

    当然,弹指神通(弹金币)也成为贵族阶级必练武学。

    同样是一个金币的赏钱,就看谁弹得更准、更潇洒。

    至于这种歪风邪气的发起者——本仙子我目前还一无所知,还在包厢里细细品尝着海岛美味。

    阳光透过窗口,斜照在面具上,这张从回生教偷来的面具静静的放面桌面上,白银制面的面具上并没有给眼睛留下眼洞,也没有给口鼻留下呼吸口,整幅面具可以说就是一大块白银,可是却从没人怀疑过什么,这面具戴着也挺舒服的,就是吃东西时得拿下来,有点麻烦,还好我已经成仙,进食不是必须的,只是品尝一下味道。

    别看那两个家伙风卷残云一般吞掉了整桌饭菜,可是同样的一桌饭菜,我却愣是吃到天黑,原因无他,我不是在“吃”,我是在“品”,要不是那些菜盘子附带保温魔法,美味早就冰冷。

    当我吞下最后一片“爆炒海胆”肉,天色已经黑了。

    “服务员,给我收拾一间上房。”

    “好哩。”

    手指一弹,待者又多了一年的收入,他完不顾发麻的双腿和咕咕直叫的肚子,乐悠悠的在前边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