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屋 > 玄幻小说 > 恶人 > 第68章
    一丝光线透进来,接着更多的阳光照射进来,天光大亮,重见天日后的少年喜不自胜,不顾浑身酸痛翻身而起。

    他看到一个女人,灰色麻衣,披着枯黄稀疏的长发,用右手遮着面孔,那只手的皮肤是深褐色的,干枯得没有一丝水份,仿佛在骨架上包了一层老树皮,顶端长着紫红色的指甲,约有两寸长。

    “血玉兄弟,快跑啊。”三宝的声音。

    血玉寻声望去,四个本家哥哥在百步之外向他招手,和他们在一起的是那些想买原石的商人。关键时刻,他们抛弃了他。

    女人从长袖里伸出左手,一样的褐色皮肤,一样的干枯如柴,血玉呆立不动,不明白她想干什么?

    “红——刺——”她慢慢吐出两个字,似乎用了很大力气。

    血玉好一会儿才明白她指的是什么,红刺不就是红宝石吗,她想要他的红宝石。

    “不。”他想起父亲的话,红宝石是村人的希望,“我不能给。”他把原石更紧地护在心口,拔腿欲奔。他对自己的速度有信心,只要能跑起来,谁也追不上他。

    可是女人的速度更快,她没容他起跑,枯如干柴的左手一下就穿透了他的胸膛。剧痛使他不能发声,但意识十分清醒,原石被夺去了,还有一样东西也被夺去了,低头看,胸口一个血淋淋的大窟窿恐怖地往外奔血,他的心不见了。脑中一片空白,他倒在地上。

    青天白日,朗朗乾坤,血玉被杀于闹市。

    手中沉甸甸的震动令女人奇怪,她移开遮面的右手,想看看是什么东西?

    血玉从没见过这么难看的脸,皱皱巴巴的褐色老皮,黑洞洞的眼睛,露着白骨的鼻子,她没有眉毛,嘴只是一条歪歪扭扭的细缝。她居然在笑。

    年轻、滚烫的心脏在她手中跳动,散发着余热和活力,她一口咬下去,鲜血顺着嘴角滑下。血玉屈辱地闭上眼睛,完了,自己的心就这么让一具丑陋的干尸吃了。“咯吱咯吱”半颗心被嚼碎咽下,太好吃了,剩下半颗心女人直接吞进肚去。

    女人带着满足的笑容离去,如果那也能被称作笑容的话。

    恐怖残忍的场景使人们久久不敢围拢过来,血玉躺在血泊里,血似喷泉一样奔流,他知道等血流干了,他的生命就结束了。睁开眼睛,阳光仍然猛烈刺眼,他却不敢合上眼帘,死后的世界是一片黑暗啊。

    这个集市可容纳千人,看到这出惨剧的至少八百,他们在远处小声地议论,有同情,也有庆幸。大宝兄弟在干什么?血玉想喊他们过来,他要给父母留句话,让父母知道他尽力了,可是胸部的血倒流,喉咙被血堵住,出不了声。爹,娘,我想们,我想回家……他啜泣着。

    “小兄弟,谁伤了?”急切地呼叫和一阵剧烈的晃动把将要睡去的血玉唤醒,伤口嘶啦啦地疼。

    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半跪在他身边,面如冠玉,唇若花瓣,白色剑袖丝衣,天神一样漂亮。

    血玉张张口,呕出大量血块,却没发出一个字。

    “好了,我知道了。”他禁止血玉再说话,迅速取出一张画有古怪字符的纸条,烧成灰,用净水调和,灌进血玉口中。血奇迹般止住。这就是当年姜子牙赠与比干的无心符,可保护挖心者五脏不受损,止血延命。

    “要挺住,我去去就来。”

    郑彦言罢上马,朝苍鹰盘旋的方向飞驰而去。

    血玉想叫他不要去,无奈发不出声。他就这么走了,血玉很失望,自己现在一定很可怕,他懒得跟他说话,他是个有钱人,怎会陪一个穷孩子,他突然有点儿恨他,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郑彦追上女丑时,她正在与花翎和啸天搏斗,灰色麻衣被利爪尖牙撕烂,骷髅般的身材越发令人恶心。

    郑彦一声呼哨,鹰犬退后。花翎从空中落下,啸天喘着粗气,它们为了拦截她,消耗了大量的体力。女丑本是一个妙龄少妇,因红杏出墙,被弃海外孤岛,后被十个太阳当作戏弄的对象,炙烤而死。她的尸体因吸收了过多的阳光,变成妖怪。此妖在阳光下烤为干尸,不像其他妖怪那样怕光,而且凭借太阳的力量,妖力非凡。

    “抢东西就罢了,为什么杀人?”郑彦厉声喝道。

    女丑翻翻怪眼,用沙哑的嗓音说:“多管闲事。”

    “把那孩子的心和红刺交给我,我放一条生路。”郑彦并非大发善心,网开一面,实在是无心符时限短,拖延不得。

    “心已经吃掉了,怎么还!”

    郑彦大怒,一掌击去,他很少与如此丑陋肮脏的妖怪近身肉搏,但现在没办法,如果用法术杀她,人心娇嫩脆弱必会受损,若要智取,又需时间,必须在半个时辰内拿到心,否则那个孩子就没命了。

    女丑笑嘻嘻用手隔挡,对她来讲,郑彦不啻于另一顿美餐,他不但心可食,身都是极好的补品。

    “咔嚓”她的手臂折断了,那一双雪白的肉掌比金砖还硬,比利刃还快,不到一个回合,她的四肢尽被他削去。太轻敌了,她想,若非轻敌他要杀她也需在十招之后,那样她就能逃得性命。世上没有后悔药,郑彦扣住她咽喉,生裂其胸,黑褐色的五脏流出来,中间有半颗鲜红的心脏。

    郑彦把她的尸体扔给啸天和花翎,虽然脏,但是也是妖,吃吧,别浪费。

    他跃上马背,带着红刺和半颗心飞奔而回。

    血玉依然孤伶伶躺在那里,看见郑彦,他笑了。

    郑彦把半颗心放进他胸腔,无心符时限已到,血液涌动,半颗心微弱地跳动,半死不活,血从缺失的一边奔流而出。郑彦眉头紧锁,人心有拳头大小,现在缺了一半,能不流血吗。

    血玉面如淡金,凝视着郑彦,他不想让这个漂亮的大哥哥发愁,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有他陪他,他已经很高兴了。

    郑彦发觉他在看他,心中一紧,从怀里掏出红刺,这块宝石有神奇的魔力,与卧虎契合,他本不想还他,可是目前只有一个办法可以救他,再贵重的珍宝也不过是个物件,哪有生命珍贵。

    看到原石,血玉眼睛发亮,它没有丢,被找回来了,如果可以动,他真想大笑大跳一场。

    郑彦把红刺塞进心的缺口,血玉大睁眼睛,完不知道他在干什么?

    郑彦用右手压住伤口,血从指间溢出,他闭目默念一串咒语,猛地睁开双目,盯着血玉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跟我说,我不会死,我要活下去。”

    前传 红刺

    云南边陲的山沟里夜色正沉,几户人家却亮起了灯,昏黄的灯光在潮湿的微风中摇曳着,使沉闷的空气染上一些不确定的因素。

    “路上要小心。村人的希望都在身上哪。”父亲叮嘱。

    “哦。”睡得迷迷糊糊的血玉看着父亲把一个小小的手绣吊线荷包挂在他胸前,紧贴心口塞进衣服。

    “他爹,孩子这么小,他行吗?”母亲担忧地说,温暖的手抚摸着儿子的脸孔、头发、前胸和脊背,好像抚摸着一件珍贵易碎的磁器。

    父亲长叹一声,“没办法呀,田租就要交了。”他费力地挪动瘸腿,如果不是为了采到上等的红宝石,他就不会冒险到缅甸的深山沟壑中,也不会摔伤了右腿。

    母亲落泪了,地里产的粮食根本不够交田租,何况还有杂税和身丁钱,为了生存丈夫不得不每年随村里人去地势万分险恶的缅甸开采被称为“鸽血”的红宝石,然后去赶五百里外每年一度的宝石集市将原石贱卖给珠宝商人。今年,他们唯一的儿子血玉十五岁了,该说亲事了,为此丈夫才会深入缅甸山区开采更昂贵的原石,结果原石采到了,他却摔下了山崖。说来邪门,他从那么高的山上摔下来却没有死,人们都说红宝石救了他,那是一块有魔力的宝石。可是他的腿毕竟断了,同去的村里人卖了自己采的原石为他治伤,他们说他采的宝石大,从没见过这么大的,便宜卖了太可惜,一定得卖个好价钱。现在这块红宝石不但关系着他们一家的命运,也关系着村人的命运,把它妥善地卖掉为整个村子交田租,万万不能出差错。

    “没事的,谁会注意一个孩子,而且还有大宝他们几个跟着。”父亲安慰母亲。

    大宝、二宝、三宝、四宝与血玉一家有亲缘关系,他们四个是亲兄弟,是村里最勇敢最强壮的男人。由他们陪同血玉去宝石集市,母亲的心稍稍平静了一些。

    天亮前,血玉和大宝等人出发了。

    云南多山,更多河流湖泊,构成了山岭纵横,水系交织,河谷渊深,湖泊星罗棋布的独特地貌,天然的淡水湖像颗颗明珠一样点缀在群山峻岭之中,显得格外瑰丽晶莹。

    血玉是个普通的农家少年,从没出过远门,一路上他记着父母的嘱咐,虽然有时也会被秀丽壮观的景色吸引,但是绝不贪玩耽误行程,他心里想,外面再好也是外面,不属于他,只有家才是最真实的,他巴望着早一点儿完成任务平平安安地回家去。母亲说做好这件事,他就能成为村里人心中的英雄。英雄是什么?他脑子里没有这个概念,他不是个胸怀大志的人,娶妻生子是他最大的人生目标,他喜欢在夕阳下看老牛吃草,喜欢下雨时欣赏被雨点砸得麻麻点点的水面,总之他不识字却懂得无为长乐的道理。

    集市到了。血玉很兴奋,清瘦黝黑的小脸发红,只要把原石卖了就可以回家了。但不一会儿担心就把喜悦冲淡了,他从来没做过生意,不知道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