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书屋 > 都市小说 > 王与神官[综] > 68、第六十八章
    ()    第68章

    刚过了午睡时间的下午时分, 樱坐在才搬出来的茶几后面,看起了电视节目。

    充满日式风格的茶几餐具和坐垫都与这座埃及法老王的宫殿格格不入——连不知道怎么能用的电视机也是, 完不像是会在这里出现的东西。

    其实它们早就在法老王的宫殿占据一方天下了。

    最初是塔希尔提出的,樱虽然情况特殊,跟着货真价实的法老王生活,但为了她的健康成长考虑,还是不能彻底脱离现代的人类社会。

    所以,寻常人家里会有的诸如电视机、台灯、笔记本电脑之类的东西, 樱都有,也都会用。仅凭这一点,她就把普通人和某些保守的魔术师一起超越了。

    只不过, 樱平时很少看电视就是了,她的日常向来十分充实。

    像现在这样,整整一个下午什么都不做,只是坐在电视机前默默地看着某个实时转播的考古直播,十年下来似乎还真是第一次。

    以往宫殿也是这么宽敞空荡,但却因为始终有人在,并不会像现在这样显得格外冷清。

    “……目前地下神庙的大门已经开启, 考古工作人员在进行完专业的事前准备后, 终于顺利进入尘封数千年的神庙内部, 根据现有情报, 这座位于地底的奇迹,已然确定是十八王朝法老拉美西斯二世下令秘密建造……”

    樱:“……啊,打开了吗。”

    她的心情应该要比表面淡淡的神色复杂一些, 莫名有种心被揪紧的感觉。

    以完是旁观者的视角,来看身边最熟悉的人的“过去”,是会产生想象与现实反差巨大的断裂感。

    父亲大人和蛇杖先生没有告诉她,他们离开的目的。

    但现在,樱已经知道了。

    她知道的不止这一点。

    还包括了父亲大人口上对她说,金发的父亲大人有事先去了一步,到时候他们会一起回来——可实际上,他并没有先走一步。

    塔希尔仍留在法老王的宫殿。

    樱这几天多次从父亲们紧闭的寝殿门口经过,都会在门前不自禁地停留片刻。

    目光还是无法穿透墙壁,但心灵的感应确是存在的。

    她感应到了格外熟悉的气息,却无法进到里面去……

    其实是可以进去的。

    姑且算是这个“家”的主人们的房间外,都没有设下阻挡外人的禁制。毕竟这里并没有外人,心怀不轨者只会在一开始就被挡在宫殿之外。

    可是,樱不能为了自己的好奇,就擅自打破父辈们专为她准备的良苦用心。

    不告诉她真相,肯定有他们的原因,她要相信他们……

    即使已经隐约地意识到了,在此时发生的应该不会是太好的事情。

    少女将所有的担忧藏在心里,打起精神,将忧虑转化为——盯着电视节目看个不停的动力!

    “这样就打开了,会不会太快……不对,如果是父亲大人亲自主持的,那就一定有他这样做的用意。”

    “唔……已经许久没有进展公布了,是不是快要——”

    突然之间,可能电视机前的观众都被陡然拔高几百度的噪音吓一跳。

    “那是什么!!!!啊啊啊啊啊啊!!!!!”

    激动的声音跨越了空间,无比直观地传入每一个人的耳中。

    樱条件反射地捏紧了交缠的手指,就见絮絮叨叨了不知多久就没说过重要内容的主持人接到消息,竟是大吃一惊地愣在了原地。

    那声近乎语无伦次的呼喊,不是他发出来的。

    而是来自发掘现场的最前方。

    经过数天不眠不休地探寻,前线专家终于有了真正的最新发现。

    他们穿过被来自后世的灯光堪堪照亮的幽深渠道,在林立在两侧墙壁上的兽首神像晦暗眼神的注视下,小心翼翼地来到了神庙最深处的墓室门前。

    在此之前,没人想过这个恢弘建筑既是神庙,也是一座庞大的墓穴。

    稍微了解一点埃及历史的人都会想到,许多历史著名法老的木乃伊都在辗转千百年后,陆续被后人发现,但可堪为最著名法老的拉美西斯二世的木乃伊却是例外。

    当初的神庙祭司为了防止法老们的遗躯遭到外敌和盗墓贼的破坏,悄悄将他们的木乃伊藏入隐蔽的破烂狭道之中。

    后世之人在发现这些生前皆是尊贵无比的木乃伊藏身于此时,曾以为拉美西斯二世的木乃伊也在其中。

    因为,拉美西斯二世位于帝王谷的金字塔内,早在数千年前就被大胆潜入的盗墓贼证明过,墓室之中除却满地炫目的金银财宝,棺木内空无一物,好似从一开始,法老王的木乃伊就不在这里。

    那名盗墓贼的证词通过他被审判时的文字记录流传下来,为今人所知。

    古往今来,不见踪影的法老王木乃伊的下落,都是对埃及怀有憧憬的人们心中的千古谜团,史学领域中始终有学者试图考据,并争论不休。

    ——如今。

    一座数千年之内都无人得以打扰的神秘墓穴,赫然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有那么一点想法的专家都快心脏病发作了,嘴里大叫着什么,不会错了,不出意外的话,一定就是这里!

    本来,就算法老王真正的栖息之地就在眼前触手可及之处,大张旗鼓一路跑到这儿来(关键是还带着浩浩荡荡的媒体队伍)的考古队伍也是要停下来,做好充足的勘察计划之后,才会再进行下一个步骤。

    他们要谨慎又谨慎,在每一个细节都显示出专业人士的素质与水平,不能急躁得……

    领头的“专家”眼睛都不眨:“等什么等,开!马上给我开!”

    “可是,这样会不会太急躁,太不严谨了?!”

    这个质疑引来“专家”的不屑冷笑:“没什么好讲究的!不会有法老王的诅咒的,他现在没空诅咒我们,怕什么,开开开!”

    拥有绝对主导权的“投资人”此时也不在这里,指挥的权利交由了“专家”。

    所以,快刀斩乱麻,对足以就此位列千古一大奇迹的法老王真正墓室的探索,就这样非常随意地直往前推进了。

    将挡在面前的这道大门打开的过程,比想象中更轻松。

    沉重石门缓缓敞开,扑面而来的千年前的空气,竟然也比想象中更清新。

    没有多少腐朽的气息。

    不管是听到的还是看到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

    就像时光只是不着痕迹地停留在了这道门上一次开启又关闭的那一刻,里面的所有景物都被黑暗封印。

    直到如今,外来的光将封印解除,照亮了最为巍峨的神像,墓室正中不知多久未动的黄金棺木,以及边缘……四面八方!

    每一面墙上都填满了的壁画与文字。

    大概谁都想不到,真正“扑面而来”的,是填充了整座墓室的壁画文字。

    虽然从本质看来,它们只不过是整个画面的背景。

    但所有人率先注意到的都是这个“背景”。

    不知该用多么繁琐复杂的言辞来赞叹其弘大,也不知光是能够看上这一眼,就耗去了此生的多少运气。

    地下神庙本身的存在就可称为“奇迹”,然而,真正的奇迹却是隐藏得极深,直到最后才在凡人面前展露。

    “那……那、那是!”

    照明的光线一闪,让其中一面墙的壁画一角清晰地显露出来,位于光圈正中心的图画竟是人像的一部分。

    不是神像,而是人像。

    部的壁画内容里,都没有定义为“神”的形象出现。

    早知道壁画内容的“人”来到这里,关注点都不会在墙壁上,所以不管见了多少次,都不会有所动容。

    只有完不知情的凡人们来到这里,才会被陡然呈现在眼前的过去的种种画卷震撼到呆立,同时哑然无言。

    灯光彻底打开了。

    墓室之中再无黑暗,每一个细小的角落都会被照亮。

    这下子可以看得更清楚了。

    原来,长方形的墓室四周,果真是被密密麻麻的刻痕占满。

    人像上曾用矿石磨成的粉末作为颜料涂色,用以点缀法老的王冠,和与法老相隔而立的另一个人像的衣饰。

    但时间过去太久,墙面变得斑驳,色彩部脱落,特意作为眼珠而装点的宝石也从墙面掉落,滚到了无人会注意的墙角,被厚厚数层的尘埃覆盖。

    这不是普通的壁画。任何一个看清了景的人心中,都会产生这样一个奇异的想法。

    只见以屹立在正中的鹰首人神的神像作为划分点,壁画分为了不同的两个部分,从神的左右两侧开始书写。

    最先看到的那一部分,图画的部分远远超过文字的部分,也因为形象分明,图形拼凑起来,它们所诠释的这个故事只需极短时间就能看完并理解。

    上面说的,竟然是……

    “一个,发生在几千年前的爱情故事?”

    历史学界翻天覆地的动荡,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的。

    不提这个荒谬却确切无比的事实流传出去后,会引来多少争议与质疑,还有多少不敢置信。

    时间回到现在,最初收入眼中的文字还在现场破译,能够轻易看懂的图画,已然将整个故事的脉络告知给了有万分荣幸得见这一幕的后人。

    如同法老王亲至。

    毕竟,这半边壁画的主角,就是想要让世人知晓这段的过往的法老本人。

    在许多王室墓葬里,出现在壁画中的法老的身影与其说“人”,实际更贴近于“神”。

    展现的若非在战场上击溃敌人的英姿,就是王与太阳并齐,接受万民朝拜的画像。

    可在这整副壁画中出现的法老王本人,就真的只是一个“人”而已。

    他生前的丰功伟绩即使不在这里记录,他人也尽数知晓。在他为自己选择的归宿之地,不需要强调那些虚名。

    这个地方,必然是纯粹的净地。

    法老王用最直白的方式描绘了自己的一生。

    年少时与同样年少的爱人相遇,两小无猜,何等亲密。

    时间流转,两人都风华正茂,依然相依相伴,只是不曾互诉衷情。

    随后,未曾料到的变故出现,他们至始至终都未曾在一起,最后一次见面再分别,就是永别。

    搭配着图画的文字此时也翻译出来了,震撼——但有所铺垫后好像也不太意外,文字的内容除却简短的陈述以外,是法老王自己为爱人所写的情诗。

    只见这褪下王的尊贵身份的男人自顾自地写道:

    你是我灵魂的一部分,这颗再也填充爱意的心,因你的离去而支离破碎。

    若是还有机会拥你入怀,那就只能是在众神的瞩目下,在位于天空高处的圣地。

    我们的灵魂如果不能在天上重遇,那就回到地下,在无人能够打扰的幽静之所并肩长眠。

    跟拉美西斯二世在外流传甚广的情诗不同。

    在这里见证到的,已经不是毫无史实依据的单纯逸闻了。

    情意绵绵的诗句有了明确的,真实的对象,甚至还有就画在墙壁上的图像。

    都画得这么明显,写得这么直接了,在场之人和看了直播的观众再不领会过来,就是天字第一号的傻瓜。

    法老王——这座神庙……不,墓穴的主人,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法老拉美西斯二世,他死后,竟然瞒过了世人,悄无声息地安眠在这里!

    怪不得这么多年来不管在地面之上怎么寻找,都找不到指向法老王遗躯的线索,原来他早就预料到了后世的混乱,将永生之地选择在了地下。

    这个惊人发现足以改变世界,不过,与它一同连带着浮现的又一真相,却比前者更加惊世骇俗。

    活了九十多年,被子民视作神明的拉美西斯二世一生都未娶妻生子,其真实原因,居然是——

    他爱着的人是一名男子。

    那名男子还早早地离开了他,让他哪怕过去几十年,到死去之时仍旧魂牵梦绕,片刻不能忘怀。

    “这……怎么可能?”

    “拉美西斯二世是同性恋?这也太——不,同性恋的现象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这是有史实论证的,但这个疑似喜欢同性的人,居然是那个拉美西斯二世?!”

    “不可能吧,不是传说拉美西斯二世不结婚的原因是,他初恋的女子远嫁给了别的男子吗?”

    “没、没有明确记载,所有关于法老王的情感经历的推测,是猜测!但是怎么会——”

    “不对!不对不对,你们再看那边!”

    哗然之间,众人的视线和镜头都齐刷刷转移,朝向了之前忙着看这边的图像而暂时忽略了的另一侧壁画。

    前面提到过,以神的雕像作为分界线,墓室的壁画分成了有所差异的两部分。

    右侧的那部分就是刚才引起轩然大波的法老王的告白,而众人如今看到的左侧,却是文字更多。

    这边壁画之中只有寥寥几道人影,其中之一是在右侧出现过的拉美西斯二世的画像。

    “这边又写了什么!”

    “快、快点带上仪器过来!”

    喧闹声又起,看这伙人瞬间亢奋的模样,可能是以为法老王的情诗一面墙写不满,还要再换一个格式,用上第二面。

    “无聊。”

    有一个低语混杂在嘈杂背景音中,没被任何人听见。

    蛇杖还留在这里,冷眼旁观这场可笑的闹剧。

    激动的人类彻底搅乱了沉淀了千年的气息,所谓的“安宁长眠之所”,不用说,必然是再也不能安宁了。

    单从愚蠢的程度来看,某个笨蛋法老跟某个笨蛋祭司实则半斤八两,一个赛一个狠心。

    “太无聊了。本大爷为什么要浪费宝贵的时间,待在空气这么浑浊的破地方。”

    这件破事儿拖了几千年都没完。

    即使如愿忍到了最后关头才透出口风,成功见到了那个法老脸上露出绝望的表情——还是没完,根本没能“结束”。

    蛇杖在尖声嘲笑了被玩.弄于鼓掌间的蠢货之后,出乎意料地不怎么满意。

    难道是那个法老的反应还是不尽它意……那也不对。

    那家伙是真的在意识到大概发生了什么之后,被“绝望”所淹没了。

    正如蛇杖所嘲讽的,他在毫不知情地享受时产生的“恨”与“怨”,直到此刻才被揭露完是不应该……根本就没道理出现。

    任何人都可以因为遭到蒙蔽或是刻意诱导,对被污名抹黑的某个人产生毫无必要的厌恶怨怼之情,甚至在没有依据的前提下,就质疑他,辱骂他,唾弃他……

    唯独法老王不可以。

    因为那人遭受的这番常人根本不可能承受的苦难,都不是为自己,都是为了他。

    ‘——只有你,一定要相信他。’

    法老王在恍惚之间,想起了义兄离开埃及之前曾郑重至极地对他说过的话。

    ‘如果连你都不相信他,他为你所做的一切能换来什么呢?拉美西斯,有些事情即使你无法察觉,但你一定,不能背弃这份价值胜过世间万物的感情。’

    那时的王没能明白到话中的真意。

    他不懂,他被所有知道真相的人和神瞒在鼓里。

    注意不到真相不能完说是他的错,在被隐瞒的前提下暗自埋怨也不能算作他的错误,但——

    涉及到人之情感的事情,怎么能够遵循这样死板的规则来理论呢?

    根本无规则可依,根本无法因为“不是我的错”,就安慰自己,“只是因为当时我不知道而已”。

    为什么不知道。

    为什么不能早点发现。

    为什么——

    ……

    ……明明,在那么早之前,就已经有端倪显现了啊。

    “他的眼睛,看不见了吗。”

    “当然了,在本大爷刚跟在他身边的时候,就已经是濒临失明的状态了。什么时候彻底看不见的,啧,你怎么不自己回忆?”

    “他之所以离开余,是因为承受了本该降临在余,和余的埃及身上的神罚……是这样的吗。”

    “没这么简单。他当时本来都要死了,却非要硬拖着不死。他死了,就会让神罚重新落在尸体下的这片土地,所以他不想死,哪怕变成行尸走肉也要活着。”

    “那之后呢。”

    “之后——就是你更不愿意听见的话了,不过本大爷现在倒是乐意告诉你。”

    蛇杖本来要张口畅言,但临时发现,可以说出来把法老逼疯的内容实在太多,一时之间还挑不出先说什么好。

    它干脆按照时间顺序挨着来。

    于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法老王,如今什么都知道了。

    他的爱人原来并没有离他远去,而是在离他极近的地方守望着他。

    “被阳光灼烧,血肉无时无刻不在融化,到底有多痛呢。”

    “当然是你无论如何都没机会感同身受的滋味了。”

    “他为了余,忍受了千年的非人折磨。”

    “对,都是因为你!早点死掉让魂魄溃散,都比过这生不如死的日子来得快乐。”

    “他害怕黑暗。余早该发现的,他说着不会再害怕了,可其实,一直都在恐惧。”

    “……”

    蛇杖对此,莫名地没有话可接。

    因为它完没察觉到这一点。

    塔希尔害怕黑暗?在它看来根本不会。

    那家伙在还能算是“人”的正常状态下,就由于双目失明被迫沦陷在无尽的黑暗中。更别说后来枯守在圣坛前,身周挤压着他的也是无边的暗影。

    他表现得那般从容,如同死水一潭般毫无波澜,仿佛早就习惯了,根本不为之所动……

    对于不管怎样都显得无动于衷的家伙,居然说,他一直都在恐惧?

    蛇杖觉得简直荒谬得可笑。

    它本欲再打击这个搞笑言论的蠢货法老,却不想蠢货本人自说自话到现在,忽然又不搭理它了。

    没错,就跟不久之前的那一次完一样!

    哦,不对,那一次法老王表现出的好歹还有愤怒,可此时半点情绪都没有。

    男人只是黯然。

    太惊人了。

    如同正午的太阳,始终炽热耀眼的神王,居然会有受到沉重打击而光芒黯淡的一天!

    他什么都不再说,只是趁着挖掘还未到中心墓室,在原本是空白的左侧墙壁上,落下了与右侧相隔了数千年的新的留言。

    如果说,右侧的内容只是王在生前未尽的遗憾和执着,更多表达的是他的爱,他的爱人的形象并不完整。

    那么,在左侧填补上的内容,就完抛弃了原来的用意。

    奥兹曼迪亚斯彻底改变了想法。

    他曾想让塔希尔以拉美西斯二世真正所爱之人的身份,残魂得以升至英灵王座。

    可知道了真相,他为自己的肤浅感到深深羞耻。

    “六岁被神选中,十四岁盛名远扬,二十岁风华绝代,美若降临人间的月华。他的能力,才华,仁慈,善良,高洁,在埃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他为无知的王背负诅咒的侵蚀,为埃及承担长达千年的神罚。他的功绩必须被世人知晓,无人再能以不洁不敬的词汇来描述他——”

    “他是塔希尔,当之无愧的首席大祭司,比起余拉美西斯二世的挚爱,凡人更应知晓他这个身份,并且,承认他,敬仰他,尊重他!”

    王用他的权能将这一半壁画呈现,也让它渡上千年的光阴。

    为了增加真实性,他并未刻意做了什么,但点缀在赞颂之词最后的人像,竟如同奇迹般毫无掉色,清晰可见。

    这必然是一道足以胜任一切对美的赞颂的身影。

    法老王的挚爱,于几千年前便惊艳过世人的一位大祭司,仿若从字里行间走出,就停留在后世之人眼前。

    再粗糙的笔法,也盖不住真正的美。

    这位祭司有着披散在肩头身后的微卷的金色长发,身披代表纯洁的白袍,湛蓝的耳饰便悬挂在金发间。

    王果真做到了。

    他想记录下来的只不过是自己漫长的生命中,最不可磨灭、贯穿了一生的那道身影而已,连自己的存在都只是次要。

    他不再独占美,而是竭尽所能将这远远不只限于外表容颜的“美”展现。

    他要让世人与自己一同赞颂那人,知晓那人的所作所为,不再被虚妄的偏见所蒙蔽。

    再有一丝不应存在的污垢停留在那洁白无瑕的玉石表面,都会让他无法容忍。

    只不过,也不是完没有隐藏。

    在回到还在等待自己归来的爱人身边之前,法老王做了无尽慷慨之事,却又自私地留下了真相之中,只对他意义非凡的部分。

    那就是,塔希尔对他的爱。

    他不想让无关紧要的人知晓,不想让任何人知晓——

    这世间,还存在着如此刻骨铭心的“爱”。

    纵使腐朽的此身已为枯骨,枯骨再被巨大的热量烧化,变成的灰烬混入污浊泥土,兜转无数个不分的日夜……

    它还能永存。

    只等到一声呼唤,枯败破碎的死去的心便会重新注入奋起的力量,为早已忘记的某个人而跳动。

    ……

    ……

    某个不知名的论坛,某个曾经火热过后来又渐渐失去关注的帖子里,发帖的楼主在消失之前,留下了最后一首诗:

    于这世界来说,我已死去良久。

    每日,我的身体都更为虚弱,很快它就会归于尘土。

    放弃生命或世界并不难,但是要放弃你的爱。

    太难了啊……

    绝无可能。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一段的诗节选自ru的《所有的青春都回来了》。想了想以我的辣鸡水平班门弄斧十分影响观感,就借用了我最喜欢的这一段,非常贴近这章的剧情

    ps:到这里为止,感情废如我竭尽所能写了拉美西斯和塔希尔的爱情,不知道效果如何,但是我尽力了,希望能够喜欢

    今天莫得评论分享,评论太少挑不出来了,直接来分享节选的原诗吧,真的很美

    ——

    在忧伤的时节,

    你是我灵魂的抚慰。

    因心碎而缺失,

    你是我精神的富足。

    无可幻想,

    无可认知——

    当我的灵魂朝向你奔去,

    这就是你的赐予。

    在你的优雅中,

    我的眼得见永恒,

    王啊,这摇摇欲坠的帝国

    如何从你身边夺去了我?

    吟诵你名的声音,

    甜于午夜的酣睡,

    优雅于皇家诗人的颂歌。

    当我沉醉于祈祷时,

    我的信仰被思念你的心绑缚,

    而不是七节经文。

    你用怜悯问候罪人,

    你用爱意融化石心。

    假使我得一王国,

    世界所有财富皆呈于我足下,

    我会弯腰,垂下头:

    这无法与他的爱相提并论。

    合一是最纯的酒,

    我的生命便是那杯,

    没有你的佳酿,

    杯有何用?

    我曾有千般爱欲,

    其中之一便是知你,

    其之后,所有**消释。

    你这纯净的存在,

    已夺取我的心魂。

    现在别无他物,

    只有你甜美的呼声。

    在你的优雅中,我得见内在的宝藏。

    我已寻到不可视见世界的真理,

    我已陷入永恒的狂喜,

    我已超脱时间劫灭的残迹。

    我已与你合一,

    现在我的心唱道:

    “我为世界之魂。”

    自我诞生起我便渴求着你,

    这种渴求铸造了我的一生,

    这种渴求眼见着我老去……

    但是只要提及大不里士的太阳(sha)

    我的青春便向我奔回……

    ——————

    于这世界来说,我已死去良久。

    每日,我的身体都更为虚弱,

    很快它就会归于尘土,

    放弃生命或世界并不难,

    但是要放弃你的爱,

    太难了啊……

    绝无可能。